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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生成日期 2008-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0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2004年上半年,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干警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创新“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枫桥经验”的目标就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今年伊始,我局把学习和创新“枫桥经验”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以学习创新“枫桥经验”为抓手,以工作创新为重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一)大力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坚持开展日常的排查调处工作,各级调解组织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惯例,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上半年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440件,调解成功423件,成功率为96.1%,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是开展了元旦、春节前后的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春节前后是民工回乡返温发生劳资劳务纠纷的突出阶段。我局根据这一特点,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指导小组,具体指导排查工作,将在外口较集中的城郊结合部的双屿镇、南郊乡、南门街道、黎明街道等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地段,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时召开各调解组织主任例会,传达了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方法和步骤,布置落实排查调处活动的具体任务、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到有针对、有重点开展排查调处活动。经广大调解干部的努力,元旦春节前后全区共排查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106件,调处成功103件,成功率达97.1%。

  三是重点开展了全国、省、市、区“两会”期间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今年三月份是全国、省、市、区“两会”召开月份,我局及时转发了温司发[2004]16号“关于做好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根据通知精神要求抓好落实。特别是根据鹿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全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区局第一把手为组长的“鹿城区司法局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司法所人员积极参与各自辖区的排查摸底,做好事先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据统计,全区在全国、省、市、区“两会”期间排查出重点信访问题24件,其中由区两办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18件,报市协调解决的8件。如黄龙街道的箬笠岙村、仰义乡的澄沙桥村、双屿镇的嵇师村,三个村所辖的840亩土地1998年被金丽温高速公路征用无二、三产用地返还造成的集体上访问题,司法所人员积极协助乡镇街道领导、综治办、信访办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为稳定社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启动了“岗位练兵”活动。

  推广创新“枫桥经验”,关键在基层,司法所作为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的一线主力,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我局认真贯彻省委加强“二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根据鹿城的实际,提出了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的思路,截止上半年,我局所属的司法所全部配齐电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双屿司法所加强规范化管理。设置网页,本所需要各种资料在电脑里即可查找。工作上积极配合镇里的中心工作。担任来信来访的处理,每年要调解百多件纠纷,成为镇政府的得力助手。3月份市局徐局长在双屿司法所调研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做法。

  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助理员、乡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课题安排,并开展组织实施。在5月份组织了藤桥镇、南郊乡调委会成员共计19人赴诸暨枫桥镇实地考察、学习、探索“枫桥经验”的“四早四先工作法”,并组织司法助理员学习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为岗位练兵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04年是“四五”普法的攻坚年,明年上半年我区即面临“四五”普法的验收。今年上半年,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着重抓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2004年1月15日,我局与区人大联合在温州电视台举办大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知识竞赛,我区的人大代表与公务员通过此次竞赛都积极参与了学宪活动,五月底,我局又组织区各街道、乡镇投入到省普法办举办的“宪法修正案”的法律知识竞赛。掀起了我区学习宪法的新高潮,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和意义更深入人心,公民的宪法意识更为增强。

  二是扎扎实实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6月中旬,我区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我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大型的行政许可法的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工商、税务、环保、教育、卫生等部门参与活动。此外,我们还尽己所能地、适时地向公民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法律手册,加强对有关建筑、文化、旅游、金融、财税等领域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维权和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的管理水平。

  三是以国际妇女节为契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今年三月份,我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在温州图书馆联合举办了大型的“鹿城区迎三八”法律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竞赛的开展使得我区妇女的维权意识更为强化。

  四是围绕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禁毒等专项治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局对各街道、乡镇的禁毒法制宣传及时给予了指导,同时向各街道、乡镇分发了宣传资料。

  (二)围绕政治文明建设,继续做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一是坚持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开展了依法行政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二是与有关部门于今年5月14日至29日对我区的160余名公务员进行了新一轮的普法与知识更新等并轨制的培训。三是深入开展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今年4、5月份,对我区各街道所辖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讲座,要求外来务工人员以法来保护自己,以法来约束自己。

  (三)全面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力创新载体,打开新局面。

  5月份,与五马街道辖区内的29个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服务站。社区法律服务站通过为社区配备负责的常年法律顾问,指导社区调委会调处疑难纠纷、举办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我区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又有创新,法律进社区又有了新载体。

  三、认真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稳步开展。

  上半年,我局以落实省工作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帮教组织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延伸帮教的新形式、新内容,不断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配合区纪委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帮教活动。在1月14日,我局与区纪委组织了20多名有关部门“一把手”在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顺东同志的带领下到省第六监狱、金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和帮教活动。省六监和金华监狱的领导介绍了职务犯罪人员的改造情况,2名职务犯罪人员进行了现身说法,使我区的领导干部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联合帮教团同时还探望了鹿城籍的服刑人员。使鹿城籍服刑人员深受感动,纷纷表示要努力改造。

  二是进一步拓宽帮教工作渠道,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4月份我局组织了部分律师前往省一监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为稳定罪犯改造情绪,提高改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监狱干警的好评。

  三是为了使鹿城籍的女犯们在“三八”妇女节期间也能感受到亲人的关怀。我局积极与省女子监狱联系,终于与女监开通亲情可视电话。首次开通之日,共有28名服刑人员家属参加了通话活动。此外在春节前夕为使不能前往监狱探监的服刑人员家属与狱中亲人“团聚”,我局及时开通了省一监、四监的亲情可视电话。

  四是春节期间,我局组织的人员到五马、水心、南门等8个街道(乡镇)对15名去年刑满释放的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上门家访,并送上(慰问品),鼓励归正人员要树立信心、克服自卑心理,积极自谋职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二)继续抓好监测调查,促进帮教工作。

  今年上半年,根据浙司办[2004]32号《关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及继续做好定向监测调查的通知》精神,对99年回归的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及做好定向监测调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辅导。在司法所和安置帮教小组等共同努力下,经过20多天的工作,终于顺利完成。为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如何提高监管改造质量和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四、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一)以律师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法律服务业的制度建设。

  今年5月中旬,市局部署全市律师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我局根据实际分别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落实会议,根据市局(2004)6号文件精神,结合鹿城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座谈,对执业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各律师所均出台了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以及整改措施。如进一步公开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电话,强化了办案监督卡的反馈制度,建立了特殊案件确认审批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二)建立鹿城公证诚信档案,健全公证投诉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我们从去年建立了鹿城执业律师诚信档案,取得了成效。今年2月份,我局又建立了公证诚信档案,为每位公证员建立了执业诚信档案。今年采用了文书档案与计算机档案双重管理模式,使公证法律服务更加透明。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现场监督公证专项整顿规范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我们组织区公证处开展自查活动以防止当前现场监督公证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我们对公证投诉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通过对公证诚信档案的管理,使公证处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三)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建设和监督管理。

  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一周年,为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从3月份开始,开展执法监督自查活动。我们做了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组织全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援助条例》,并在各律师所同时开展学习,在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的同时,我局组织全区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大型公益活动,如组织女律师参加妇女维权公益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法律援助进社区等。二是健全法律援助业务方面规章制度,如统一档案格式,办案监督卡,援助案件立案审批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援助案件听庭制度等,使每个援助案件做到立案有审批,过程有监督,事后有反馈,办结有归档。上半年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件。

  (四)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形象年活动。

  一是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形象年活动有关精神要求,于4月22日印发了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会。在前年和去年开展“三项”教育和“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今年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形象年活动,是以“诚信执业、文明服务”为主题,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扶弱活动,现各法律服务所正在积极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名称和档案管理。撤销了原新时代法律服务所南门办事处法律服务接待站。通过四个所的互相交流检查,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整齐,改变了以往个别所卷宗材料不全,档案装订不整齐,文书格式不统一的缺点。

  通过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我区的法律服务业稳步发展。截止5月底各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总数398件,其中:经济民事231件,刑事98件,行政9件,非诉11件,法律援助案70件,担任法律顾问51家。区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0661件,其中:涉外公证5626件,国内经济4127件,国内民事10908件。各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160件,非诉代理110件,担任法律顾问19家,代书55件,法律咨询436人次,办理援助案件7件。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队伍素质。

  今年上半年,我们以深化效能革命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素质,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及业务学习。认真抓好党组中心(扩大)组及日常政治学习。确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十六大精神及各种新条规新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并把政治学习教育与解放思想、深化效能革命活动及“公正廉明、执法为民”活动结合起来。我们坚持抓好业务学习。今年上半年已由各业务科室的中层干部上了三堂辅导课。上半年还着重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

  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定今年要抓四方面的工作: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建立预防长效机制;3、加强信访工作;4、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在考核细则中,将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到每个领导身上。深化制度建设。坚持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搞好班子建设。坚持政(事)务公开。

  三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二月份在全局进行了一场全员竞争上岗活动。严格按照程序确定12名局机关中层干部、16名司法所所长、副所长拟任人选(含4名街道、乡镇编制人员)。配齐、配强了中层干部,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深入抓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十六字方针,抓党员发展工作。上半年共组织入党积极分子3人参加培训,预备党员转正1人。党建活动不断创新,全局党员坚持到社区参加活动。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基层基础建设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方面

  1、继续开展国庆、元旦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日常排查工作;

  2、按计划抓好岗位练兵活动;

  3、举办一次全区调委会主任基层帮教干部业务知识培训;

  4、筹备政府探望团赴我省有关监狱、劳教所开展探监帮教活动。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面

  1、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

  2、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全面深化“法律进社区”工作,与精品社区建设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4、结合鹿城实际,制定我区“四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草案,并进行查漏补缺的工作。

  三、法律服务管理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1、继续抓好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2、开展《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一周年系列活动;

  3、对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三落实”检查工作。

  四、综合工作方面

  1、继续以深化“效能革命”为抓手,狠抓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继续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行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3、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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