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9/2008-00900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08-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4年,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全局干警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枫桥经验”的目标就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今年,我局按照省厅的部署,把学习和创新“枫桥经验”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 (一)大力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截止十二月底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298件,调解成功1274件,成功率为98.15%,通过调解,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调解工作中,各司法所及调解组织比较注意在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前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元旦、春节前后是民工离温返乡发生劳资劳务纠纷的突出阶段。我局根据这一特点,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指导小组,具体指导排查工作,将在外口较集中的城郊结合部的双屿镇、南郊乡、南门街道、黎明街道等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地段,开展排查调处工作。据统计,元旦春节前后全区共排查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106件,调处成功103件,成功率达97.1%。三月份是全国、省、市、区“两会”召开月份,为此我局及时转发了温司发[2004]16号“关于做好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抓好落实。特别是根据鹿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全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区局第一把手为组长的“鹿城区司法局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司法所人员积极参与各自辖区的排查摸底,做好事先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据统计,全区在全国、省、市、区“两会”期间排查出重点信访问题24件,其中由区两办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16件,报市协调解决的8件,为稳定社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同时各级调解组织也非常重视因灾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今年入夏以后因大旱造成用电紧缺以及8月份的14号、17号台风,给群众特别是农村带来了重大损失,我局及时部署开展因灾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入夏后排查调处了因用电紧缺造成的各类纠纷63件,调解成功了62件,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排查出因14号台风引发的矛盾纠纷5件,除一件死亡事故的赔偿案件起诉至法院外,其它4件均由司法所予以解决。 (二)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推广创新“枫桥经验”,关键在基层,司法所作为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的一线主力,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我局认真贯彻省委加强“二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根据鹿城的实际,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我局所属的司法所全部配齐电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的双重管理。今年经过努力,由区委组织部发文,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双重管理及司法所正副所长的职别待遇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助理员、乡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课题安排,并积极组织实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围绕“排、调、写、讲”四方面技能,组织开展电脑应用比赛;参加区法院典型案例的庭审观摩;组织部分乡镇街道调委会成员到诸暨枫桥学习考察“枫桥经验”;举办调解专业知识讲座;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等活动,促进司法助理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04年是“四五”普法攻坚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我区即将面临“四五”普法的验收。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着重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为了宣传贯彻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我局与区人大联合在温州电视台举办了大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知识竞赛,人大代表通过电视传媒直接向公民传播宪法知识。我局又组织区各街道、乡镇投入到省普法办举办的“宪法修正案”的法律知识竞赛。我局以“12·4”全国普法宣传日为载体,与市局联合在双屿工业区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法制宣传活动,更切合实际,增强了法制氛围。 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在今年的五月份,对全区公务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并将成绩作为公务员培训知识更新考核内容。6月中旬,我区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我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大型的行政许可法的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工商、税务、环保、教育、卫生等部门参与活动。同时加强对有关建筑、文化、旅游、金融、财税等领域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维权和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的管理水平。 同时以国际妇女节为契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今年3月份,我局与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在温州图书馆联合举办了大型的“鹿城区迎三八”法律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竞赛的开展使得我区妇女的维权意识更为强化。 围绕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禁毒等专项治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6·26”禁毒日为载体,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的宣传,采取禁毒图片展览、禁毒知识咨询、播放禁毒宣传片、出动禁毒宣传车、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与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联合举办禁毒宣传活动等形式,在社区、农村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政治文明建设,继续做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我局与党校、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四期普法与知识更新并轨制的培训班,共有471名公务员接受了培训。深入开展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今年4、5月份,对我区各街道所辖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讲座,同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普法工作,针对聋哑人犯罪现象,我局与残联等单位在五月份举办了残疾人法律知识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力创新载体,打开新局面。 一是继续推行“四个一”活动。借助区委、区政府“六进社区”的东风,各乡镇街道纷纷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二是开创精品社区、示范社区以及设立社区法律服务站。南浦街道创建了富荣精品社区;洪殿街道创建了航标示范社区;五马街道在辖区内的29个社区全部设立社区法律服务站,为各社区配备常年法律顾问,指导社区调委会调处疑难纠纷,让居民在自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以精品社区、示范社区以及社区法律服务站,带动我区法律进社区的全面工作。三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方式宣传法律。我局组织创作的小品《丐童的梦》在11月份参加全市《法治之光》法制文艺汇演中荣获一等奖,我局囊括表演奖、创作奖、组织奖等所有的奖项。四是鹿城法治网开辟普法新途径。我局开通的“鹿城法治网”。设有普法动态、普法超市等六大项十七小项。内容丰富、版面设计新颖大方,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起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三、认真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稳步开展。 今年,我局以落实省工作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帮教组织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延伸帮教的新形式、新内容,不断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月份,配合区纪委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帮教活动。我局与区纪委组织了20多名有关部门“一把手”在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顺东同志的带领下到省第六监狱、金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和帮教活动。省六监和金华监狱的领导介绍了职务犯罪人员的改造情况,2名职务服刑人员进行了现身说法,使我区的领导干部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联合帮教团同时还探望了鹿城籍的服刑人员。使鹿城籍服刑人员深受感动,纷纷表示要努力改造。6月份,我局又配合区纪委一起组织了30余名区直各部门及街道乡镇“一把手”的配偶赴鹿城看守所开展助廉教育,使“一把手”配偶自觉守好家门,把好廉政关。二是进一步拓宽帮教工作渠道,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4月份我局组织了部分律师前往省一监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为稳定罪犯改造情绪,提高改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监狱干警的好评。三是为了使鹿城籍的女犯们在“三八”妇女节期间也能感受到亲人的关怀。我局积极与省女子监狱联系,与女监开通亲情可视电话。首次开通之日,共有28名服刑人员家属参加了通话活动。此外在春节前夕为使不能前往监狱探监的服刑人员家属与狱中亲人“团聚”,我局及时开通了省一监、四监的亲情可视电话。四是春节期间,我局组织人员到五马、水心、南门等8个街道(乡镇)对15名去年刑满释放的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上门家访,并送上慰问品,鼓励归正人员要树立信心、克服自卑心理,积极自谋职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五是积极开展政府探监活动,促进鹿城籍服刑人员的改造。10月下旬,我局配合区委、区府开展政府探监活动,由区委副书记吴海燕率有关部门的三十余名工作人员赴省二监、四监、六监、女子监狱、少管所等五个监所开展了政府帮教活动。 (二)继续抓好监测调查,促进帮教工作。 今年5月,根据浙司办[2004]32号《关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及继续做好定向监测调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对99年回归的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统计及做好定向监测调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辅导。在司法所和安置帮教小组等共同努力下,经过20多天的工作,终于顺利完成。除此之外,我局还分别协助省一监、二监、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对部分刑释人员及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测调查,截止11月底止,共监测调查938人次,为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如何提高监管改造质量和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规范安帮衔接工作,落实归正人员社会保障及优惠扶持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浙综委[2004]8号文件《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结合我区实际,于9月下旬由我局及区综治委、公安分局、民政、地税分局、财政局、社保分局、国税分局、工商分局、人事劳动局等单位联合签发了《鹿城区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促进归正人员劳动就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和落实社会保障及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等方面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此次联合通知的出台,有效地缓解我区多年来因人户分离造成一部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难以落实的局面,同时也使我区解决归正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四、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一)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公证律师行业制度建设。 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们分别部署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教育整顿工作,结合鹿城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组织执业律师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召开公证、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动员暨学习大会,各律师所和公证处均出台了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以及整改措施,全区执业律师和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每人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在6月份组织全区执业律师进行教育整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体执业律师取得优良成绩。11月份,我局组织全区35周岁以下的执业律师参加律师教育整顿活动演讲辩论赛活动。 在组织学习、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开门纳谏,采用发函,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向公证、律师的案件当事人、业务相关单位和党政群等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围绕诚信执业、依法执业和公证律师行业规范、公证律师办案质量等方面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分别到各律师所和公证处对案件档案进行抽查,特别针对今年以来的公证律师档案要求每卷“一案一监督卡”并将评查结果记录反馈给公证处和各律师所。通过今年的公证、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区公证、律师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成效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以公证律师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建立健全公证律师行业制度。各律师所均出台了教育整顿的实施意见以及整改措施。如进一步公开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电话,强化了办案监督卡的反馈制度,建立了特殊案件确认审批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在去年建立鹿城执业律师诚信档案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又着手建立公证员诚信档案,并依据市局(2003)168号文件精神,对公证行风规范的情况,实行评查制度,对公证员的公证档案实行一季一评,一年一考核,将考核情况载入诚信档案。同时建立了公证律师投诉工作制度,做到收案、立案、调查、汇报、结案一整套工作规章。 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分别开展了以“诚信执业、文明服务”为主题的基层法律服务形象年活动和以重点突出“宗旨、法制、廉洁”三项内容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 通过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我区的法律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截止12月底止,各律师所今年代理案件总数730件,其中经济民事455件,刑事156件,行政22件,非诉26件,担任法律顾问143家。区公证处今年办理各类公证40330件,其中涉外公证12131件,国内经济7217件,国内民事20982件。各法律服务所共办理诉讼代理351件,非诉代理240件,担任法律顾问45家,办理援助案件14件。 (二)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为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我局从上半年开始,在全区执业律师中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分别在局机关和各律师所开展《条例》学习讲课活动,各律师所采取与辖区所在街道结对,开展各类型的《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和咨询活动。如组织女律师参加妇女维权大型公益活动,开展法律进监狱活动,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我局积极探索在各个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我局批准在鹿城区消费委建立“消费者法律援助维权站”。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总数159件,其中刑事150件,民事9件。 五、强化队伍素质。 今年,我们以深化效能革命和“三树一创”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素质,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及业务学习。认真抓好党组中心(扩大)组及日常政治学习。确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十六大精神及各种新条规新知识为主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并把政治学习教育与解放思想、深化效能革命活动及“公正廉明、执法为民”活动结合起来。我们坚持抓好业务学习。安排由各业务科室的中层干部上业务课。今年还着重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 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今年着重抓了四方面的工作: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建立预防长效机制;3、加强信访工作;4、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在考核细则中,将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到每个领导身上。深化制度建设。坚持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搞好班子建设。坚持政(事)务公开。 三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二月份在全局开展了中层以下干部竞争上岗活动。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局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名司法所所长、副所长。配齐、配强了中层干部,对一般干部聘任中认真采用双向选择的聘任方式,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深入抓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十六字方针,抓党员发展工作。上半年共组织入党积极分子3人参加培训,预备党员转正1人。党建活动不断创新,全局党员坚持到社区参加活动。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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