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22/2008-40296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生成日期 2008-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环发〔2007〕13号

关于下达2007年度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有关科、队、所:

  在2007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我局共承接了28项任务(其中一类目标6项、二类目标22项)。为全力推进我局生态建设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承担的生态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科、队、所,各有关科、队、所务必要认真对照目标责任,狠抓落实,争取圆满完成任务。

  附件:2007年度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分解情况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2007年度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分解情况

  一、综合开发科:

  1、后京电镀园区完善设施并通过验收。(一类目标)

  2、编制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和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二类目标)

  3、根据当地《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年度计划;拆除所有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二类目标)

  4、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 执行率达到90%以上。(二类目标)

  5、推行通过ISO14001认证的企业、单位、园区新增3家。(二类目标)

  二、污染管理科:

  1、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分解落实工作,确保完成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2007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06年比2005年下降3.1%的基础上再下降3.5%,2007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6年比2005年下降3.4%的基础上再下降3.6%;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按照要求建立“三量”台帐。(一类目标)(综合开发科配合)

  2、8月底完成下岸制革基地污水治理工程,10月底完成制革业污染整治工作整体验收。(一类目标)

  3、进一步完善涂村工业区的污染治理,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一类目标)

  4、开展印染、造纸行业深化治理,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完成省市挂牌督办企业的污染治理。(二类目标)

  5、前陈电镀基地改造方案。(二类目标)

  6、开展现有的10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工程。(二类目标)

  7、公布2007年度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二类目标)

  8、完成氮、磷超标排放企业治理;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总量比2006年下降5%,总磷排放总量比2006年下降4%。(二类目标)

  9、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省级环境管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二类目标)

  三、生态建设科:

  1、制定并实施生态乡镇、村建设年度计划,整体有序推进生态乡镇、村建设工作,全部乡镇完成生态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建成省级生态乡镇1个。(二类目标)

  2、配合做好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二类目标)

  3、安装太阳能路灯200只。(二类目标)

  4、创建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6个。(二类目标)

  四、环境监察大队:

  1、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一类目标)

  2、按国家和省的规范要求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年度任务,建成区环境监控中心。(一类目标)

  3、巩固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成果,100%取缔非法电镀企业,坚持长效管理。(一类目标)

  4、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中心的运行与管理,确保重点污染源(含省控、市控、县控)在线监控系统与省市环保局稳定联网。(二类目标)

  5、各污水处理厂(包括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总排放口按要求建设与省级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并安装等比例采样器。(二类目标)

  6、省级、市级飞行监测达标率不低于60%。(二类目标)

  7、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和清下水系统排放口设置,完善清污分流,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和等比例采样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二类目标)

  8、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无害化处置率达70%以上,其中电镀污泥统一收集率达100%,合成革蒸馏残渣集中处置率达100%,制革污泥集中处置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5%。(二类目标)

  9、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关闭、取缔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版)要求淘汰的项目。(二类目标)

  五、仰义环境管理所:

  落实电镀污泥预处理场项目用地及政策处理。(二类目标)

  六、环境监测分站: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完成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监测任务。(二类目标)

  七、创建市级生态村:(由村委会所在辖区的管理所负责协助创建)(二类目标)

  上戍乡:外垟村、潮埠村

  七都镇:板桥村、樟里村

  岙底乡:呈岸村、江池村、小岙村

  临江镇:横山村、前盈村

  双潮乡:小旦村、双溪村、夏家山村、下垟村、东坑村

  仰义乡:龙川村

  藤桥镇:、后垟村、北岸村、垟岸村、林山村

八、创建市级绿色社区:(由社区所在辖区的管理所负责协助创建)(二类目标)

  黎明街道:恒源社区、宏源社区、汇源社区

  五马街道:铁井栏社区、五马社区、打绳社区

  江滨街道:路西社区

  广化街道:集善社区、特陶社区

  洪殿街道:洪殿社区

  南浦街道:献华社区

  蒲鞋市街道:金丝桥社区、明园社区

  绣山街道:吴宅社区、龙沈社区

  水心街道:昌明社区、松柏社区

  黄龙街道:康园社区

九、创建区级绿色社区:(由社区所在辖区的管理所负责协助创建)(二类目标)

五马街道:乘凉社区、大高社区、人中社区

  南门街道:河丰社区

  江滨街道:永东社区

  洪殿街道:浦江社区、东游路社区

  南浦街道:鱼鳞浃社区、南塘社区

  蒲鞋市街道:横河北社区

  绣山街道:锦江社区

  水心街道:茶花社区、花坦头社区

  莲池街道:麻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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