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2/2008-41472 |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广化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08-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温鹿广办〔2003〕25号 广化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禁毒预防教育实施意见
辖区各中小学校: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大中小学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禁毒通字〔1997〕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00〕34号),以及温州市教育局和市禁毒委联合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禁毒预防教育的实施意见》(温教学〔2002〕76号),现结合辖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禁毒预防教育的范围及对象 结合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在广化辖区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禁毒预防教育。从2003年开始对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学生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主题教育。各学校要以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为教育重点。 二、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实施 (一)健全、完善学校禁毒预防教育网络。 1、学校要成立禁毒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禁毒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禁毒预防教育情况汇报,研究本校禁毒教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部署各阶段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新任务。 2、各所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把对中小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确定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生处、政教处具体落实措施,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组织开展禁毒预防教育。 3、加强学生涉毒预防和监控。生源条件不好的学校、毕业班学生,要把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教育与预防相结合。 (二)建立健全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禁毒教育工作联系制度。学校要积极与街道禁毒办取得联系,配合街道禁毒办开展学生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每学年开学初总结上学年禁毒教育情况,并制订新的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生涉毒监控报告制度。各中小学校一经发现学生涉毒现象,及时向街道禁毒办或派出所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学生涉毒隐瞒不报或有意迟报的,学校要设立追究责任制度。对吸毒的,学校应主动与街道禁毒办和家长联系,协助做好戒毒及帮教工作。 3、健全学校回访教育制度。各所学校在学校家访制度基础上,要有机地将易染毒的学生家庭情况调查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并适时、适度地向学生家长开展禁毒宣传。 4、建立定期考核督查制度。要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将禁毒预防教育考核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罚。 (三)以多种形式落实禁毒预防教育 1、广泛开展 “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中小学校每学 期至少要安排一课时的禁毒预防教育课或活动,通过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所有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都接受到比较系统的毒品预防教育,确保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增强防毒拒毒能力。 2、精心组织“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各所学校要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教育契机,通过观看禁毒展览、禁毒影视片等形式,结合班团队活动,在今年的“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禁毒意识。 3、各所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学生家庭禁毒教育的合作,通过社区学校、家长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宣传,组织学生参与社区禁毒教育活动,形成学校为主、社区配合、家庭合作的在校生禁毒教育社会化体系。 三、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考核 为了确保禁毒预防教育取得效果,必须对学校禁毒预防教育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 (一)考核部门:考核由广化街道禁毒办实施,考核的结果报上一级禁毒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二)考核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学校写出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总结,迎接检查考核。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查文件、教学计划,抽查学生,问卷调查等。 (四)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 四、奖惩措施 各学校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学校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当年集体及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一)未能按照要求将禁毒预防教育内容列入工作计划(或列入学生工作行事历计划)的; (二)未落实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学生处、政教处、未具体落实有关制度的; (三)没有按计划开展禁毒预防教育的; (四)当年发生在校生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 对积极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街道将在精神和物质上予以适当的奖励。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学校禁毒教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日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学校禁毒教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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