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4/2008-410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仰义街道
生成日期 2008-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仰政〔2007〕32号

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科室、驻乡部门站所、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乡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工作部署,通过宣传发动、隐患普查、针对性整治等措施,在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乡建立了一企一表的《火灾隐患数据库》,村居民、外来务工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和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乡前阶段在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点整治中做了大量工作,但尚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排查还不够细致;二是基础工作有待完善,部分村居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台账建立不齐全;三是家庭式加工场比较多,安全生产意识相当缺乏,外来人员流动频繁。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迅速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期间社会人流、物流量增大,节庆和集会活动增多,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将会增加,因此,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水库、渡口、公共娱乐场所、市场及山林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迅速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合理安排检查计划,力争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在有效消除发现隐患的同时,加强对被检查单位的管理教育,严防“旧患未除,又添新患”。如果整改工作一时有困难的,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加强监控。各村居在4月26日前将节前检查整改情况汇总上报乡安全委。

二、辖区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负起督促整改的职责。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车辆、渡口船舶等交通工具带“病”运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事故多、易发的路段和路口要实行重点监控,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取缔各种非法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要加强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及游乐场所游乐设施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无视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派出所、安监中队等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单位、场所以及居民家庭的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工商、电业、规划、土地、村镇办等部门要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单位,积极与各村居配合,按照各自职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事故隐患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三、加强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在继续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点,要严厉打击。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消防或安全生产隐患点,必须迅速予以检查,确有安全隐患的,立令整改;无安全隐患的,对群众予以解释说明,坚决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四、强化责任,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决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辖区部门站所在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能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辖区部门站所及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增强值班力量,要求规模以上企业坚持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各村居、规模以上企业及时向乡安全委报告节日期间的各类安全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报乡安全委,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各村居、辖区部门站所及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或因工作不到位而引起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2007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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