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08-38812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08-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06〕45号

关于建立广化街道和平路社区的通知 温鹿政发〔2006〕45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广化街道和平路社区的通知
温鹿政发〔2006〕4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社区基层组织,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广化街道和平路社区,其四至范围是:东至勤奋河,南至教场头、西门天灯下,西至西城路、月湖巷、玉环殿边,北至瓯江。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设在月湖小区2幢。

  新设立的和平路社区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由广化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社区日常工作。

  鉴于和平路社区区域属于原月湖社区范围之内,现将月湖社区四至范围调整为:东至月湖巷、玉环殿边,南至教场头,西至西城路,北至和平路(老)。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社区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8日印发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