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08-3959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08-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工商[2007]155 号 |
温鹿工商[2007]155 号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六个一律”,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打造平安、和谐鹿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制定本“八严”特别规定: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材料审查,对有前置审批条件的,严格进行把关,并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对设立商场(市场)、体育场(馆)、浴室、保健推拿、美容、脚穴按摩、酒吧、茶室、咖啡厅、演艺厅、棋牌室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一律要求提供消防部门的审核审批。 二是严格清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档案。在“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时间,集中精力、人员对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发现前置审批不具备或其他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一律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完成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严厉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在整治期间全面排摸的基础上,严格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责任,对无前置审批、危害公共安全的无照经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对有前置审批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严厉查处。在岁末年初,重点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三次无照经营整治大行动,对无证无照经营形成强大震慑态势,坚决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严把企业年检监管质量关。对全区生产加工型企业和从事娱乐、网吧等行业经营的企业,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接受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培训的,根据安委会函告,暂缓企业年检。对娱乐经营场所、网吧、酒店、电镀制革行业、危险品生产经营行业等在年检期间予以实地调查。 五是严格商品市场监管。严格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审核,对不符合前置审批条件的一律不予准入,对现有改造提升的市场按新开办市场的要求从严把关,前置审批不落实的一律不予重新登记。开展市场名称核准登记档案清理,重点检查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如发现问题一律抄报消防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牵涉其它安全问题的上报区政府进行联合执法。对无证市场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在政府牵头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六是严格厂房、店面出租管理。对一些符合规划功能、有产权、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督促出租人负责落实承租人及时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不符全规划功能、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利用违章建筑出租经营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户,一律责令出租人收回厂房或店面,取缔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七是严抓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精干力量,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对销售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市场和经营户,要求其制定各种消防安全预案,切实做好灭火救援等准备工作。此外,充分发挥个民协会沟通桥梁作用,个民协要对全区个民企业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引导和教育广大会员单位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凡职能科室、工商所排查、监管、处罚不到位的,一经督查发现,单位负责人一律先予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分局领导对分管的科室、挂钩联系的工商所工作督查不力,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管理 规定 报:温州市工商局、区委、区政府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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