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7/2008-397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08-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议案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发展,社区居委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社区功能进一步强化,但目前鹿城区155个社区居委会中,有办公用房的社区居委会106个,占总数的68.4%;无办公用房的社区居委会49个,占总数的31.6%,一些社区居委会靠临时租借房屋办公,如莲池街道1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庆年坊社区、蛟翔巷社区、半腰桥社区等均临时租借,丁字桥、皮坊、松台山社区办公用房仅30平方米左右。同时,社区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居民活动无场地,严重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85号)文件精神,所有社区居委会应具备五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因此要求区政府尽快研究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
        建议:1、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务必落实好居委会办公用房;2、没有开发任务的辖区应以区财政拨款为主;3、区财政拨款在辖区所在地规划允许的空地新建办公用房。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