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08-01114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
生成日期 | 2008-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做到常教育、严监督、重规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根据《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考核内容,现将我局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机制 1、落实责任制。一年以来,召开二次以上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组织实施,由局长潘长华同志负总责,副局长郑显平同志兼任纪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成员分片分单位负责,进行逐人逐项地抓落实,使党委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明确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同时,明确要求下属单位和企业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全区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廉政教育。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始终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机关形象建设来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每个党员的党性观念。重点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增强干部职工自身免疫力,尤其是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个党员干部牢记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保持清正廉洁,以满腔的热情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开展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采用“一把手”上党课、观看警示展览、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教育,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增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敬业爱岗和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抵御社会不良风气诱惑和防腐防变的能力。潘长华局长撰写的《保持良好的心态,增强廉政自制力》一文获得区廉政文化征文比赛三等奖。高度重视纪检宣传,认真抓好有关纪检报刊的征订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二、建立健全公共权力监控机制 1、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均将本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证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取费用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以及全部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申请格式文件在办公场所公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便民和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实施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公示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简化手续,减少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1~11月份办理工程报建90个,发放施工许可证122项。 2、规范招投标行为。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和造价在10万元以上装修工程项目投标率达到3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建设工程进有形建设市场的进场率达到100%。今年1~11月份共审批工程招标项目120个,其中公开招标46个,直接发包74个。同时加强对造价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遏制和杜绝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建设行业良性竞争,保障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工程的招标领域,规范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管理,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度,制定落实了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规定,完善了我区招投标体系。 3、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为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明确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载体,建设电子政务,充分利用局域网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公布行政许可办理项目。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把原先建管科、安监站、质监站、投标站四个口报建要求重复的资料进行清理,建立一个口报建制度、统一档案号,同时在区审批中心和招标中心设立窗口。加强行业管理,开展文明创造活动,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办公,一方面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也推进行政行为法定化建设。 4、扎实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治理商业贿赂是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局党委遵照省、市、区的总体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活动中去。在省、市有关会议召开后,我局党委就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实际情况,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在学习贯彻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并就治理重点、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作出了具体安排。针对建设系统的实际,局党委罗列出自查自纠的内容共19项,包括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及建设监管、办公用品采购、利用工程建设管理职务之便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自纠。并以表格的形式发放以各科室(站),要求各科室(站)如实上报,上报的情况由局党委进行具体梳理、分类,然后针对问题制订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整改。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党内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问题的确定等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1至11月已召开局党委会20次,局长办公会议11次,并按年初计划于12月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 2、强化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作用,强化对建设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定期开展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近年来区立项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核对发改、土地、规划等部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共清理出23个项目存在已建未批现象,即立案处理3个项目,其它20个项目按照“宣传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给予补办手续。1~11月份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起,罚款金额37万元,正在调查处理中违法案件2起。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督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政令畅通。一如既往地执行公务接待的控制,做到地点不乱、标准不高、总额不超,1~11月份招待费总额3785元。 3、注重民主监察。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对建设系统工作的意见。邀请区里三个老领导朱道统、徐包龙、虞楚平同志担任本系统行风监督员,对建设行业管理中的廉政工作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的明查暗访和评议。召开两次行风监督座谈会,多次召开乡镇(街道)领导、人大代表、各类企业协会会长、企业家代表意见征求会,请他们对建设系统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提出宝贵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局党委进行专题研究,对提供的意见进行梳理,然后分科室落实到人,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4、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党委成员分头到企业、指挥部、业主单位征询意见和建议,采取召开各层次座谈会、个别谈心、民主测评等方式,如:召开项目经理和项目经办人座谈会,直接听取对职能科室的评议意见,并组织他们进行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测评,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四、建立健全廉政预警机制 1、全面收集信息。把调查研究、了解民意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个层面对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建设系统工作人员意见和反映突出的问题;定期开展抽样调查,分别邀请前来办事的各项目经理或其他办事人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征求意见,倾听他们对具体某事项或某办事员的意见,以求及时掌握办事动态和办事成效;定期对行业风气测评,了解掌握本系统廉政建设动态,做到早警觉、早预防。 2、加强信访工作。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本着服务中心、稳定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案件3件,都立即着手及时处理给予满意答复。针对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十分重视的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我局及时成立清欠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会同鹿城区人事劳动局出台《鹿城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工程建设开工之前就为农民工预留好工资保证金,并要求各工地企业项目部改变原来工资发放到“包工头”的支付方式,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工资支付编制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本人,以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取工资。今年前三个季度,该局已为农民工追讨工资达210多万元,涉及项目10多个。全区拖欠工程款项目1个,金额达195万元,截止2006年11月,已全部追回,名列全市前茅。同时建立了欠薪快速处理机制,发现一起马上解决一起,要求各企业项目部改变过去工资支付方式,直接将工资发到民工本人手中,尽可能不让问题发生。 3、健全制度建设。在原来的8项常规制度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今年的工作特点,先后出台了《鹿城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鹿城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管理办法》、《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和《关于实施混凝土结构工程实体检验暂行规定》等,特别是针对从工程报建到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这个过程,原来的办事时间弹性大,特别是在中介机构办理的过程中处于无人监督状态,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梳理,采取一环扣一环的办事方式,实行限时承诺办事制度,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结合部门实际,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度不够;二是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力求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工作登上新台阶。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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