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6/2008-3936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藤桥镇 |
生成日期 | 2008-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藤桥镇2007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在区民族宗教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市委常委、区委杨湘洪书记强调要求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牢牢把握和谐稳定大局,始终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始终把宗教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宗教工作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调整了全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我镇2007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 进一步明确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村宗教联络员职责,健全村级宗教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宗教工作例会制度。规定镇班子成员、驻村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强化镇干部的宗教责任意识,将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驻村干部,与各场所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藤桥镇宗教群体性突出事件应急预案》,对宗教场所的安全实施综合目标管理。 二、依法管理,提高素质,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通过宗教场所负责人例会和专题报告会,深入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意识,提高宗教场所人员的素质和管理场所的能力。 根据上级要求,对镇辖区内的宗教场所按程序开展换证工作,目前我镇3个活动场所已完成了材料的换证工作,加强了各宗教场所的组织建设,强化了各类人员管理,增强了宗教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 三、健全制度,文明办教,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为切实加强宗教场所的自身建设,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我们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消防安全、文物保护、饮食卫生等管理制度,并制作成统一的牌匾分发给全镇31家宗教场所。扎实开展平安场所建设,今年全镇共组织5次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坚持要求驻村干部节前、台风期间走访各场所消除隐患,今年台风期间共转移人员300多人。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发挥宗教界的积极因素为和谐社会服务,如:上寺西村积极引导信教群众配合征地工作,组建宗教人员巡逻队坚持每天夜间巡逻。今年共调处宗教纠纷3起,开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8次,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平安稳定。 四、优化服务,加强沟通,积极做好平安场所建设 制定了《藤桥镇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个村都有宗教联络员的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定期对各宗教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同时,镇政府予以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建立信息资料库,对各村为登记的宗教场所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 总的来说,在今年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个别信教群众对当前镇中心工作的不理解、部分宗教场所由于历史的原因,缺少原始资料或土地使用性质的原因导致申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有困难等都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 2008年工作计划 2008年,针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现状,我们将以更扎实的作风,更高昂的热情,更优质的服务,为创造宗教和睦的和谐社会继续努力工作,本着“两个坚持”即坚持贯彻好《条例》和坚持独立自办原则、“两个到位”即宣传到位和安全防范到位、“两个引导”即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并积极投身到藤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积极发挥好“两个作用”即联系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作用,宗教参政议政的作用,为此,我们提出了2008年的工作思路: 一是牢牢把握和谐稳定方向。坚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求同存异,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继续做到两个坚持。一是要坚持贯彻落实《条例》。二是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是努力做好三大文章。即管理文章、反渗文章、服务文章1、管理文章: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认真组织全区民 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扎实开展平安场所建设。加强宗教场所负责人“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针对宗教城所陈旧、人员拥挤的特点,完善安全工作预案,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宗教场所安全稳定;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宗教工作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宗教场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三是加强例会制度;四是建立宗教人员来访、上访登记制度; 2、反渗文章: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和取缔辖区内私设聚会点等活动。 3、服务文章:做好慈善事业工作。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探 索宗教为和谐社会服务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加强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学习,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发扬优良传统,发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建设藤桥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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