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1/2008-3948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滨江街道 |
生成日期 | 2008-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洪党〔2007〕72号 |
各社区居(村)党委、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和浙委〔2006〕120号、温委发〔2007〕69号、鹿委发[2007]74号以及第二十次全国统战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街道统一战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统战工作的重要性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战略地位。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重视、支持和做好统战工作,努力开创我区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我区在第三次跨越中率先发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时代特征和发展目标。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在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是: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推动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统一战线在我区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我们街道是统战工作重点区域,海外华侨多,信教人员多,统一战线在我街道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时代紧迫感,不断提高做好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 二、全面贯彻落实统一战线若干重要领域的方针政策 (五)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不断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积极探索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新途径,完善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调研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党外人士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一些重大决策、重要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可组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视察督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切实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发挥无党派人士的群体作用。 (六)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针对辖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不断增多的现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创建“民族关系和谐社区(企业)”为载体,发挥各方优势,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民族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心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健全组织,努力化解宗教内部矛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着力解决好宗教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以及乱建寺观、疏于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辖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依法保护爱国宗教团体的利益,认真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建立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宗教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街道宗教工作力量,完善区、街道(乡镇)、居(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落实街道(乡镇)、居(村)两级工作责任制。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无神论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鼓励和支持我区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 (八)加强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侨务工作的主体在海外,优势在海外。要重点加强对海外侨胞、侨团的联谊、服务和引导工作,根据海外侨务工作的区域重点和侨情特点,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海外侨胞,促进辖区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以扩大经贸、科技合作和弘扬中华文化为纽带,加强对海外鹿城籍华侨华人的工作,重视做好新一代海外鹿城籍华侨华人和留学人员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与华裔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联系和交往,根据海外华裔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华文教育,弘扬中华文化,不断拓宽海外统战工作新领域。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和海外鹿城人的独特作用,积极引导和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参与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海外侨胞的桥梁作用,促进辖区企业借助海外华商网络走出国门,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理念,依法保护广大侨胞正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护侨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与海外鹿城籍华侨华人的交流机制,促进华侨华人社团加强团结合作,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增强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重视港澳工作及侨务对台工作,加强联谊,扩大交流,增强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为促进港澳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完全统一服务。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侨联、台联等有关团体的作用,建立健全以反“独”遏“独”,争取台湾民心为中心的有效工作机制,促进鹿台两地民间交流和往来。积极扩大鹿台经贸交流与合作,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切实维护在辖区的台商、台生以及其他常住大陆台胞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反对“台独”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包括台湾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在内的交流,努力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要切实完善对台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台联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街道台联干部队伍素质,帮助街道台联解决在实际工作中是困难和问题。 (九)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的要求,努力为党外知识分子从事教育、科研等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掌握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做好留学人员家属工作,支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报效祖国,服务家乡建设,在辖区内努力形成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合力。 三、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十)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变化状况,畅通其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和帮助他们发展事业,宣传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或以其他方式回报和奉献社会,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调查,建立和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信息库和个人综合档案。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 (十一)发挥区工商联在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根据实际适时组建街道工商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目前各社区居(村)要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积极参加“反哺工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社区创建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要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行业协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的利益,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十二)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提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原则、要求和重点,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组织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协助区委组织部,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党外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渠道。 (十三)加大对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规定,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协助区委统战部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十四)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统一战线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把统战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街道党工委每年要专题研究统战工作1至2次,有重要工作随时听取汇报并研究。各级街道和社区居(村)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每个党政领导干部和社区居(村)干部都要联系若干名党外代表人士。统一战线工作要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的督查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党组织宣传、新闻工作计划,要运用新闻媒体经常性地开展统一战线宣传。要把多党合作、人民政协、“一国两制”、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街道党工委中心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和教学内容。 (十五)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机制。统一战线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和诸多领域,要按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辖区党工委委统一领导、统战科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工作协调机制。街道统战科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街道统战工作的职责。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增强统一战线意识,加强同统战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善于在工作中体现统一战线的方法和要求。 (十六)切实照顾同盟者利益。努力畅通和扩大统一战线成员反映意见和要求的渠道,建立健全照顾同盟者利益的机制。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认真听取统一战线成员的意见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有关统战成员,为他们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知名党外人士及其配偶、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眷属、归侨侨眷、定居台胞等统一战线成员,要优先纳入最低生活和医保救助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 (十七)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统战工作的重点辖区和重点领域,要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凸显优势,切实做好街道、社区统战工作。保证基层统战工作必要的经费。加强统战工作网络建设,街道乡镇党(工)委配备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社区统战工作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纳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日程,有专人负责统战工作,并建立统战工作协调小组。建有党委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有人负责统战工作。积极推进统战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把基层统战工作引向深入。 (十八)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街道统战科的建设,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干部选配到统战科。要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和爱护统战干部,加大对统战干部的培养、教育、交流、选拔和使用力度。建立健全统战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的统战干部队伍。针对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重视解决统战系统在机构设置、办公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共鹿城区洪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7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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