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1/2008-3948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滨江街道
生成日期 2008-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洪办〔2007〕91号

温州市鹿城区洪殿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的意见


  出生婴儿性别比,直接影响着婚姻、家庭的形态和结构,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性别比失调将给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后果。近年来,我街道积极开展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性别比数值趋于正常范围,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治理工作,切实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广泛深入宣传与贯彻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职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点查处破坏正常性别比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消除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各个薄弱环节,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推进本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实现稳定的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发动群众参与。

  1、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治理的自觉性,增强维护正常比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标语、宣传窗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和失调的危害性。

  3、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各种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良好风尚,淡化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扫除传宗接代等封建迷信思想,培养“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思想、新境界,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的政策措施。

  1、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在招工、招干、招生不歧视女性,实行男女平等。

  2、积极组织、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参与职业技术培训和劳动就业,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3、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制定并兑现对女儿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帮扶女儿户家庭勤劳致富。

  (三)大力推进农村养老和社会保障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1、加强洪殿敬老院建设,积极兴办各类老年福利事业,使农村逐步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2、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养老保险制度。

  3、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加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困难的女儿户家庭帮扶力度。

  (四)建立和严格执行监管制度。

  1、建立孕情监测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街道村(居)计生服务站要在服务、管理过程中,以怀孕、生育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和监测管理,并将孕情信息逐级上报。

  2、依法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怀孕计生政策,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夫妇,原生育安排失效,并不再安排生育。

  3、实行奖励举报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举报利用超声技术等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给予适当奖励。

  4、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违法犯罪行为。

  1、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加强孕情监测工作,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排查清底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责任追究制度,解决出生女婴瞒报、漏报问题。

  2、严格管理计生工作队伍,严防计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进行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全面落实孕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先批后孕制度,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协助打击非法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或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3、洪殿卫生院严格执行B超的登记、使用和管理制度,对B超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并建立B超检查台账和孕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B超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的制度管理,要自上而下逐级签订B超管理责任书,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组织负责,牵头组织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查处非法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案件,对经查实的,必须从严从快做出处罚,吊销医生执业资格或予以辞退,开除公职等处理。

  4、洪殿派出所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对已获得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重要线索进行侦查,落实责任,限期突破。

  5、洪殿工商所及时组织对无证医疗卫生场所的查处和打击,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方法

     1、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法制意识,全民动员,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治理。

  2、调查摸底。组织专门力量专题调查,掌握情况,对重点案件做好查证准备工作。

  3、重点治理。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重点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擅自引流产、弃婴、溺婴、非法领养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章立制。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治本的根本措施来抓,加强管理、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1、为切实搞好专项治理活动,街道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计生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安、计生、卫生、工商等单位抽调组成。

  2、社区(居)村按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制订方案,组织实施。

                                   

 

                                                                                                                              洪殿街道办事处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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