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08-38542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08-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06〕23号

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 温鹿政办〔2006〕23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
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
温鹿政办〔2006〕23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转发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公通字〔2005〕12号)文件,根据省公安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浙公办〔2006〕7号)精神,按照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全面了解掌握我区信息系统特别是重要信息系统的数量、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划提供依据,为即将出台的《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办法》实施作准备,为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政策提供参考。

  二、 组织领导

  此项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层层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由区公安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协调;相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三、 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全区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各主要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信息系统。

  (二)重点范围。国家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党政机关办公系统);财政、审计、教育等单位的信息系统;各单位信息中心、重要网站和网络节点的信息系统和其他领域的信息系统。

  (三)调查内容。信息系统及其所属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 工作安排

  调查工作时间安排为2006年3月8日至3月20日。各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表》,并于2006年3月20日前以传真(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区公安分局。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公安分局、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区公安局网监大队潘统芬,联系电话:89990163;

  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王智新,联系电话:88030144。

  调查工作技术咨询电话:89990163。

  传真:89990167    电子邮件:lcgawj@lucheng.gov.cn

  填报指南、填表辅助工具及表格下载:

  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通告公示栏。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信息化  安全  调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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