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1/2008-39818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滨江街道 |
生成日期 | 2008-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洪党〔2008〕22号 |
各科(室)、社区居(村)委会: 根据《鹿城区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打响、打好以法人创安战、社区创安战、化解矛盾战三大战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创建战,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维护本辖区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以法人创安战、社区创安战、化解矛盾战三大战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创建战,使洪殿辖区的安全形势得到全面提升和好转。 (一)通过深入开展法人创安战,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法人责任,《法人安全防范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内保组织进一步规范健全,达标率达到85%以上(要求在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保卫科、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安保员”、5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配备兼职“安保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总量下降15%,不发生重特大消防、生产安全事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装“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总量上升15%。 (二)通过深入开展社区创安战,强化物业和房东的责任,实现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辖区内出租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辖区内房东对《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知晓率达到95%以上;因房东管理责任发生治安或消防等安全问题,并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的,房东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三)通达深入开展化解矛盾,实现各类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社区“群众职业调解员”队伍建成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安全创建战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炯任组长,副主任戴美琴任副组长,成员由何继业,吴珍洁,戴文兰,杜唏,蒋剑锋等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对“百日攻坚”安全创建的协调和督导工作,并负责上报创建战工作统计表。创建战以各居、村为主,对驻居村干部实行捆绑负责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到位。 三、 实施步骤和措施 “百日攻坚”安全创建战从3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1、集中排查阶段(4月1日-4月20日)组织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1)在法人创安战中,由街道经济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深入排查摸底,确定“法人创安”单位数,并与各单位签订《法人安全防范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法人的安全责任,并确保在4月30日前使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通过排查,全面了解、掌握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建立情况和“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情况,并在认真做好登记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规范和完善标准。加强对“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小型旅馆、小型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店连屋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并对这些单位的安全条件、现场管理、基础管理等因素进行评分,认真做好分类和评定确认。 (2)在社区创安战中,各居村要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宣传,确保房东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切实提高房东的消防和治安安全意识。 (3)在化解矛盾战中,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各居村对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在做好汇总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与规律。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析、梳理和建档。 2、督促整改阶段(4月21日-5月20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居村与职能科室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切实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1)在法人创安战中,经济科要督促本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和规范内保组织机构,按照“在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保卫科、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安保员、5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配备兼职安保员”的要求,确保在5月20日前使本辖区内保组织达标率达到85%以上。要督促企业在内部重点部位、周边防控重点区域及重要路段安装“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在5月20日前使视频监控系统总量上升15%。各居村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着手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 (2)在社区创安战中,要明确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提高房屋出租人治安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和鉴别防范能力。由街道牵头部署,各居村具体负责,在显要位置张贴《社区防火安全公约》。要严格落实物业消防监督和治安管理责任,对存有消防和治安隐患的住宅小区,实行掛牌整治,提升物业公司的安全服务能力。要督促物业公司对各类消防和治安隐患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街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验收。 (3)在化解矛盾战中,进一步加强社区治保会、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治保会、调解委员会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平台组织网络,健全综治中心硬件配套设施。建立村(居)联动调解工作站或纠纷信息收集站,积极发展社区“群众职业调解员”队伍建设,设立群众法律援助机构。要在社区和“新温州人”中选拔一些懂法律知识、有调解能力和水平的人担任民间调解员,并由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发放上岗证书。 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各居村要认真做好汇总,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上报到区安全创建战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实行分级掛牌督办,并牵头开展联合执法。 3、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6月9日)由街道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1)在法人创安战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书签订、内保组织建立、“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由街道报送公安机关对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处以行政处罚;对存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经街道、公安、消防、工商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对因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及刑事治安案件的,由消防、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消防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对职能部门整改意见拒不落实,或拒不执行停业整顿意见的,由区安全创建战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统一开展联合执法,并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依法对单位法宝代表人从重处罚。 (2)在社区创安战中,对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小区,由街道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情况严重的,由房管部门吊销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资质直至处以行政罚款。对因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消防火灾事故或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由公安部门追究房东的相关法律责任。 (3)在化解矛盾战中,对排查出来的纠纷,由司法所牵头,及时进行梳理归类,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区安全创建战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区安全创建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协调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4、督查验收阶段(6月10日-6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由街道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居村的安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成效。 四、创建标准 (一)法人创安战。“法人创安”单位的具体要求为:“一保、二安、三防、四制度”。“一保”,即建立一个健全的保卫组织;“二安”即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与生产安全;“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人防:建立经济护卫队、保安队,工作巡查要到位;物防:铁门、铁窗、铁柜防盗,防破坏设施要坚固;技防:技术防范要先进,视频监控要清晰,报警器材要敏感)“四制度”即值班、门卫、巡查制度,财物保管制度,内部调解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五要求”,即要求单位有与部门、车间、班组签订责任书,要求单位有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单位有员工信息采集记录(包括外来人口登记),要求单位有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资料,要求单位有内部发案员工违法记录。 (二)社区创安战。要检查各物业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备、治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真实齐全等。要落实房东切实负起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治安责任。 (三)化解矛盾战。要在做好传统类型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主动介入涉及工程建设、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等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及时组织力量给予调处,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机关人员及各居村坐班干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真正把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百日攻坚”安全创建战放到突出位置,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各居村也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扎扎实实效果。 (二)各司其职,确保责任落实。各居村要对照“百日攻坚”安全创建战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订计划,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做好战果的统计工作,要于每月的16日及月底前将情况统计表汇总到街道后统一上报区安全创建战指挥部办公室。 (三)健全机制,巩固工作成效。为加强和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一是例会制度,由街道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本辖区的安全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居村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二是工作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居村组织督查,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做好工作落实。三是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居村要定期向街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负责、力度到位、成效显著的,及时予以表彰,对被动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五是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安全预警、防范和处置、企业法人和社区物业与出租房房东的自我管理、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化解等机制,努力巩固工作成果。
中共洪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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