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1/2008-3982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滨江街道 |
生成日期 | 2008-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洪党〔2008〕5号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鹿委办发(2008)1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党工委研究,现就做好黎一村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区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增强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时间安排。为了有序高效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黎一村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3月中旬前完成。 三、党组织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本届黎一村党委领导班子职数为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村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两推一选”(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办法进行。在“两推一选”过程中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坚持因村制宜、结合实际原则,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党内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内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党员数的80%以上。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中,按党委委员职数200%的比例,民主推荐新一届党委委员建议名单。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长期在外经商、办厂、务工有6个月以上未参加本村党组织生活的。此外,对那些组织观念淡薄,经书面正式通知,仍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也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二)群众推荐测评。党员民主推荐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要在群众中进行推荐测评。群众推荐测评人员可以由不是党员的本村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级其他配套组织负责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参加推荐测评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到人数的60%以上。群众推荐测评的赞成票与党员民主推荐得票相加后,根据得票多少,按党委委员职数150%的比例取足新一届党委委员初步人选,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查。 (三)新一届党委委员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根据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得票情况以及班子配备要求,按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党委委员职数120%的比例提出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原则,结合黎一村工作实际,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3)具有奉献精神,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率比较高;(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勤政廉洁,有协作精神;(5)率先垂范,团结同志,善于发挥党员作用;(6)连任的党委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任的副书记、委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新任的党委委员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7)群众基础好,信任度高,年度党员评议定档必须在合格以上。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党委委员候选人: (1)一年中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且难以履行职责的;(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拖欠村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5)受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权利未满2年的;(6)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不适宜任职的;(7)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 (四)党内民主选举,上报选举结果。认真制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酝酿通过后,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会委员,然后在党委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妥善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中共洪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8年2月26日
主题词:村级组织 换届选举 黎一村 实施意见 中共洪殿街道办公室 2008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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