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8/2008-398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08-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卫〔2008〕42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鹿城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二 OO 八年四月十七日      

  鹿城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温鹿政办[2008]48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 主要是设有病房的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的医疗卫生单位。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 21 日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卫生系统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 医疗卫生 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请于4月 21 日前报 区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88 231366 )。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 医疗卫生 单位要组织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加强对 人 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 全区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 医疗卫生 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 ,并给予相应处罚 。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 区卫生系统将 组织督查组,对全 系统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医疗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 卫生局成立由邱向真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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