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5/2008-4017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蒲鞋市街道
生成日期 2008-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关于印发蒲鞋市街道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鹿蒲办〔2008〕56号

蒲鞋市街道关于印发蒲鞋市街道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居委会:

  根据《鹿城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蒲鞋市街道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请认真按照方案贯彻实施。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蒲鞋市街道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

工作方案

  为做好奥运会期间蒲鞋市辖区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08〕12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奥运期间辖区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办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期间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参: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辖区交通枢纽、体育中心、繁华街道等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奥运定点(备选)基地或企业、宾馆、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立点,早点摊群,定点屠宰企业,列入全区“十小”行业整治范司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配合区质监鹿城分局,与卫生院、工商部门进一步健全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

   (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配合工商鹿城分局,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

  索票、进货、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交通枢纽、繁华街道、医院、超市和学校周边等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各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希害、假劣食品行为。   

   (三)规范食品消费环节。配合区卫生局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  

   (四)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鹿城分局,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

   (五)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配合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

  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六)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区公安分局,以风险评诂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等机制;加强对太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按照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生产控制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居委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   

   (二)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街道主要是配合部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居委会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发布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定期上报制度。各居委会要建立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

  2、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期间,街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居委会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在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

   4、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街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奥运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程序,严肃发布工作纪律。奥运期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原则上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浙食安委办[2006]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发布,既要及时发布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

   (四)完善预案,提升能力。街道按照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确保万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传递、共享,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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