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4/2008-389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仰义街道 |
生成日期 | 2008-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各村(居)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通讯费报销的管理,规范话费报销制度,节约村级集体开支,促进廉政建设,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对 村级工作人员通讯费报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村级工作人员通讯费报销采取包干制,包干范围包括移动电话话费和家庭固定电话话费。 2、通讯费报销根据集体收入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包干金额。 (1)集体经济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村,村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每月话费包干300元; (2)集体经济收入在50万元以下但能保持收支平衡的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每月话费包干200元; (3)集体经济薄弱,收支难以平衡的村,村干部原则上不享受话费包干,如确为工作需要,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月话费包干不超过100元。 (4)村两委成员、村助理会计话费包干50-150元不等,具体数额视工作量情况,由该村两委集体商定,村两委须将集体商讨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未配备移动电话的村两委干部,及不属村两委成员的工作人员不享受上述规定。 4、本实施意见各村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5、仰新居委会不在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范围之列。 5、上级部门如另有统一规定的,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本实施意见即行终止实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200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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