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4/2009-2409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09-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温鹿南郊党委〔2009〕5号
关于调整行政村干部工资的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对村两委干部工资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 工资结构 1、每月基本工资:书记、主任:2000元 副书记、副主任:1900元 委员:1800元 2、岗位补贴: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月1100元; 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1000元; 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每月900元。 3、考勤考绩补贴:每月400元 二、 说明与要求 1、聘用人员按村聘用合同执行,其每月工资额不得高于村两委委员。 2、本意见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中共鹿城区南郊乡委员会 鹿城区南郊乡人民政府 2009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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