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6/2009-01415
组配分类 部门人事 发布机构 藤桥镇
生成日期 2009-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公告


  关于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温州市区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9〕71号)和《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温州市鹿城区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本镇辖区公开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

  藤桥镇200户以上的19个行政村(南岸村、石埠村、北岸村、后垟村、上寺西村、樟村村、油岙村、石垟村、林山村、垟岸村、下庄村、埭马村、底垟村、山根村、大塘村、雅漾村、上埠头村、潮济村、大潭村)各招1名专职协管员;200户以下的5个行政村(金马村、桥上村、新村村、陈良村、坑古村)各招1名兼职协管员,共计24名。

  二、招聘条件

  l、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责任感强,具有较强沟通和协调能力。

  2、本镇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如是现任村干部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6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下午2:30——2009年12月1日下午4:30。

  报名地点:藤桥镇劳动保障所。

  联系人:张云林,联系电话:86480123。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近照3张;根据本人户籍所在村的岗位进行定岗报名。

  四、审核、考试与聘用

  (一)审核: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参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后符合考试要求的人员,将公布名单。

  (二)考试: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采取统一考试,每个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的成绩实行择优录用;考试科目分计算机操作和面试,其中计算机操作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计算机操作:为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

  2、面试: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计算机操作成绩的前两名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参照公务员招考形式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政审: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须进行计划生育与派出所的审查。

  (四)聘用:根据每个村所设岗位报考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和面试总成绩及政审情况确定该岗位的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者与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兼职协管员与对应的行政村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镇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工作待遇

  村级劳动保障专职协管员实行国家法定标准工作制,每月工资960元,并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最低缴费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代扣)。兼职协管员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每周一、三、五三个工作日,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600元/月。

  六、如果因没人报名而产生空缺的岗位,镇政府将在所有未录取人员中,根据总分高低,择优录取,统筹分配。

                                                        藤桥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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