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09-2419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09-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工商[2009]20 号 |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办《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结合分局实际,针对日常工作中一些可能存在浪费的环节,制订节支增效、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节支增效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节俭办一切活动,精打细算,珍惜财力,爱护财力,科学安排经费,压缩一般性经费,确保重点经费支出,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 (一)节约用水用电 1、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0℃时停止使用空调。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空调开启后关闭门窗,人员离开办公室及时关闭空调。 2、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办公场所在光照充足的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开启时间,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尽可能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非公务勿在办公室逗留,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开关。 3、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水管、水龙头、卫生洁具水箱等用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有跑、冒、滴、漏问题及时维修或通知分局办公室,杜绝长流水现象。 4、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电设施关闭试验,即关闭所有用水用电设施,然后检查电表、水表有否走动,判断是否存在漏水或者电表计数故障等。 5、加强饮用水管理,各单位应控制电热水壶的使用数量,并使用热水瓶保温,不得使用电热水壶长时间保温,饮用矿泉水使用3加仑或5加仑的节省型规格。 6、办公场所原则上不得使用淋浴热水器,确需使用的,应当使用时提前开启,使用后立即关闭,不得长时间处于保温状态。 (二)节约通讯费支出 1、各单位固定电话按照中层干部每人一门,普通工作人员每两人一门的标准配备,协管员及临时人员原则上不予配备,超标单位除特殊原因外一律削减电话数量。 2、各单位中层正职配备长途电话及来电显示功能,其余视需要增加配备1门长途及来显功能,用于办案或消费调解等日常工作,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事宜。 3、固定电话一律不得拨打高于普通市话收费标准的信息台电话或者用于个人充值的电话。 4、年检或与责任区相关工作通知可以利用群呼系统进行,分局将通过同质比价、同价比优的方式选择资费较低的通讯运营商,以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三)节约办公费用 1、各单位应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降低纸质文件印发和传真使用频率。 2、对日常工作中使用的纸质文书,除规范性文书外,尽可能双面使用,同时合理使用一体机、打印机等打印设备,减少墨盒更换数量。 3、各工商所人均办公用品经费调整为240元/年,特殊情况另行申请。局机关各科室办公易耗品由科室内勤统一领用,领用物价值不超过人均200元/年的标准,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定期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四)节约公务用车燃修费 1、加强日常行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取消第三者责任保险,保留交强险。 2、分局所有带工商执法标识的车辆以及藤桥所、仰义所的车辆用油指标在原指标的基础上全年下调10%;除上述车辆外的其它车辆在原指标的基础上全年下调20%;摩托车每月用油调整为20升,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分局所有车辆的维修费用在原指标的基础上全年下调20%。 4、汽(柴)油费、车辆维修费全年实行包干,汽(柴)油费年终清零,特殊情况超出指标数的说明原因按照原程序报批。 5、车辆管理其他情形按照分局原规定执行。 (五)节约专项经费 1、接待、会议、出差等经费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市财政相关标准严格控制人数和食宿标准,降低成本,严禁讲排场、讲攀比等铺张浪费现象。 2、业务专项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进行,各单位对单项超过1000元或者一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专项业务经费使用,需事先上报使用计划审批表,经书面审批后原则上次月才能使用(审批表格样式见附件)。 (六)节约信息化专项经费 1、信息化设备使用者应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也应定期使用各类软件对电脑进行软件清理维护,降低硬件设备及软件故障发生率。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将电脑设置成更为节能的运行模式,电脑软件使用小故障原则上由信息办人员远程协助排除,确实不能远程协助的,各单位人员须填写提交维修软件申请表,由信息办人员指定电脑维修公司上门服务,不得自行联系电脑维修公司。 2、各单位信息化经费实行全年包干,特殊情况超出指标数的,要说明原因并按照程序报批。工商所人均信息化经费为200元/年,包括电脑维修及配件更换费用。其中电脑主板、内存和硬盘三大件更换由使用者填写表格,经信息办审查后提交分管局长审批。 3、实行各单位费用开支每月定期网上公示制度,并标明各单位年剩余可用额度和电脑软硬件损坏维修详情。 三、严肃执行纪律,确保节支增效工作落到实处 (一)节支增效,建设节约型机关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各工商所及分局驻外单位要以各自办公场所为节支增效责任段,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局机关以各自的楼层为责任段,机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讨论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开展节支增效、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要做节支增效、节能减排带头人,旗帜鲜明地反对铺张浪费现象。 (三)分局纪委、监察室要把节支增效、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纳入重要督察工作之中,办公室要严格把好财务审批和设备使用关,确保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经费支出和干部职工的福利保障。 (四)分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定期公布各单位的水、电、通讯、易耗品、车辆燃修费使用情况。工商所水电及通讯费等公布的内容以具备可比性的人均使用量或实际使用量为计量值,局机关科室公布的内容以定期检查督察情况为参考值。 (五)对节约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给予年度目标考核加分;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口头或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予以扣分,对责任段单位水电、通讯等公布费用连续三次居人均使用量最高值的,或者一年中被检查督查发现两次以上同一违反规定的浪费现象的,该单位每个人取消年度节约奖的30%,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浪费的取消全部年度节约奖。被取消的年度节约奖酌情奖励到节支增效成绩显著的单位,具体评定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符合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附: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专项经费使用审批表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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