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5/2009-242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09-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我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和财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农村财会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鹿城区农村财会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从事农村财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会计、出纳、报账员等。

  二、评选条件

  1、从事农村财会工作满2年或累计满3年;

  2、持有农村会计证;

  3、热爱农村财务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际操作能力强;

  5、在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和财务公开工作中做出一定贡献。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分配名额见《鹿城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地要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在评选推荐中,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四、奖励办法

  获得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希各乡镇(街道)农经部门要严格把关,并于2009年3月27日前将《鹿城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表2)报区农林水利局经管科。

  附件:1、鹿城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鹿城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鹿城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推荐单位

先进个人

1

仰义乡

1

2

双屿镇

1

3

南郊乡

1

4

上戍乡

2

5

藤桥镇

2

6

岙底乡

1

7

临江镇

1

8

双潮乡

1

9

七都镇

1

10

绣山街道

1

11

黄龙街道

1

12

黎明街道

1

13

洪殿街道

1

14

南门街道

1

合  计

16


  附件2:

鹿城区农村财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农村会计证号

工作单位

所在单位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区主管部门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农村会计   先进   推荐   通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