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09-242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09-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工商[2009]29 号

关于印发《鹿城工商分局公开选拔部分中层职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全局部分中层职位实行公开选拔,现将《鹿城工商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  中层职位  公开选拔  通知
报:温州市工商局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9年3月31日印发

  

鹿城工商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扩大选人视野,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局开展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根据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温工商〔2006〕23号)等干部任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形成有利于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所(科)单位的综合行政能力。
         二、公开选拔职位
        分局中层正职职位4名,中层副职职位4名;
         三、选拔范围
        中层正职职位在符合条件的现中层副职中选拔(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中层副职职位在后备干部中选拔(中层副职后备干部);
         四、资格和条件
       (一)、公开选拔正职资格条件
          1、本局现任中层副职,并任职满2年,年龄43周岁(196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全局观念强。
   3、熟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且改革创新意识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抓敢管、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岗位专业技术的,优先选拔)。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公开选拔副职资格条件
  1、本局在职公务员,且参加工商工作满3年以上(2006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商工作)。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全局观念强。
  3、熟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且改革创新意识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抓敢管、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近三年来有受过行政、纪律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受组织立案调查及待处理的。
        3、其他原因,不宜参加选拔上岗的。
        五、程序和方法
         (一)后备干部选拔
        1、中层正职后备干部选拔:在现职中层干部副职中,按选拔正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由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定正职后备干部,由群众推荐、党委审核。
        2、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选拔: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牵头,按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讨论会(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民主推荐副职后备干部一名(16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由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的正职、副职后备干部进行资格审查,报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三)测评推荐
         1、选拔正职测评:召开会议(参加对象:机关全体干部、正副职所长),对符合条件的正职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每人推荐8名正职后备干部;
         2、选拔副职测评:召开会议(参加对象:机关全体干部、正副职所长),对符合条件的副职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每人推荐8名副职后备干部;
         3、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按照公开选拔职位数与推荐人员数(按得票数,从高至低),以1:2的比例确定拟选拔后备干部。
        (四)演讲
         对进入拟选拔正职后备干部的人选8名和对进入拟选拔副职后备干部的人选8名组织演讲,由相关人员组成评委,按公开选拔职位数与进入考察人员数(按得分,从高至低),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分局党委评定
        党委在确定的考察对象中,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公开选拔职位数与拟任人员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六)组织考察
         由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选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及胜任度,通过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报告,报分局党委。
        (七)决定任命
         分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根据拟选拔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及胜任度和岗位职数、岗位特点和干部个人工作特长择优任用。试用期一年,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命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分局决定成立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吴楚汉同志任组长,赵晓敏、陈光力、魏生根、金小洁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光力同志兼任主任,陈滨同志任副主任。
        (二)统一认识。各单位要提高对分局开展部分中层干部空缺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做好本单位候选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同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公开选拔参与者正确处理好公开选拔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证做到两不误。
        (三)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是做好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的保证,局纪委和监察室要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对违纪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实施意见及操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分局部分中层职位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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