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8/2009-2436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09-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于印发《2009年鹿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训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鹿公[2009]54号

各科、队、所:

现将《2009年鹿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训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民警学习,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二〇〇九年鹿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训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苦练基本功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1年全省公安民警训练工作规划》,根据《2009年全市公安民警训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区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工作深入开展,为“创建平安、创造满意、创立品牌”提供强有力的素质支撑,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民警训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关于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和“三大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不断深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积极推进教育训练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增强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应用能力、执法执勤能力和自身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训练对象、内容和目标

(一)群众工作能力训练。全警熟知公安群众工作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达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要求。执法执勤岗位民警要强化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盘查纠违、走访取证、询问讯问等特殊状态下群众工作能力训练。

(二)信息应用能力训练。全警熟知公安信息化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50周岁以下民警达到会信息采集录入、会业务查询比对、会网上办公办案要求。到年底,力争50周岁以下90%民警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省三级(新)以上水平。民警信息应用技能[计算机应用技能新三级(训练内容请按“附件二”要求登陆,自我训练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和打防控应用系统(训练内容请登陆http://10.119.128.15:8090,民警账号:13030001,审核账号:30000100,审批账号:30000200,密码:123)]考核成绩80分为合格,体能免考者信息应用技能考核成绩85分为合格。

(三)执法执勤能力训练。全警熟知本岗位常用法律法规基本条文和基本程序,在执法办案中达到“会表述解释、会实务操作”要求,尤其要针对治安盘查巡控、武器警械使用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活动、执法环节,强化辅导培训。本岗位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和各警种、部门专门业务知识考核成绩85分为合格。体能免考者本岗位常用法律法规和专门业务知识考核成绩90分为合格。认真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实施办法》,新任和转任执法岗位民警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四)基本体能技能训练。全警加强体能和心理训练,提高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促进民警身心健康。强化武器警械使用、110现场取证以及接处警人员着装携装规定等技能训练和盘查、抓捕等战术训练,提高警务实战能力,确保在“一对一”、“一对二”的条件下“打得赢”。除特殊情况外,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公安民警基本体能和手枪15米距离射击考核合格标准分别为100米、男1000米(女800米)跑各项成绩60分和32环/5发。体能免考者手枪射击考核合格标准为34环/5发。单位参考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对因身体原因申请体能免考者,由本人持有效证明(以体检中心体检表为准)向本单位提出。各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除超龄外其余人员的10%的比例确定免考人员(免考申请表见附件三),报政治处审核、备案(年龄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止)。

(五)维稳能力训练。各单位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处置原则、处置方法和现场指挥的一般程序、方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领会,按照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要求组织训练、演练。加强对严重刑事犯罪侦办能力的训练、演练。

(六)警种岗位专业训练。各警种、部门部署落实本警种、岗位民警开展专业科目训练。专业科目训练主要包括掌握三个方面知识:一是专门法律法规,指除全体民警应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之外,与警种、岗位业务密切相关、应重点掌握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二是专门业务知识,指与执法执勤相关的政策规定、工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等;三是专门业务技能,指各警种、岗位民警应熟练操作的专门技能等。

三、施训和考核安排

(一)深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进一步明确“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方式方法和管理制度,组织基层和一线民警不少于15天的实战训练,使“轮训轮值”贯穿于全年,确保应训民警参训率、合格率100%。通过“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封闭训练,努力在实战中提高集训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年底,迎接市局对我局“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落实工作检查评估。

(二)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各警种、部门适应岗位练兵的特点,倡导“干中练、练中干”的观念,把工作岗位作为训练的平台,实行“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练兵,做到带着训练的要求工作,带着需要解决的问题训练,推动训练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行“警师制”,完善“以师带徒”、“以老带新”等随岗培训办法。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要坚持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的“训练日”制度和每月要组织一次战术训练或实战演练。同时,有关警种紧扣省厅、市局确定的系统比武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岗位知识培训。

(三)组织骨干、教官业务专训。市局将组织对基层一线单位的业务骨干、业务教官进行专业化训练。积极建立案例库,编写案例教材,各类训练班各种课程均开展案例教学,尽快实现从传授知识向提高能力的转变。分局将在全局范围内选拔各警种优秀兼职教官,鼓励优秀民警进入兼职教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官培训活动,适时组织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兼职教官“案例教学法”比武竞赛,切实提高分局兼职教官教学水平,为开展训练及参加全省公安教学比武竞赛活动打好基础。

(四)组织素质能力考核。

10月底前,我局政工部门完成对民警基本体能[100米、男1000米(女800米)跑]和手枪15米距离射击等项目的考核。体能和射击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补考。已参加2009年度警衔晋升训前体能测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民警不再参加基本体能考核。岗位常用法律法规、专门业务知识和信息应用技能的考核时间、内容、要求待定。

(五)开展警种、部门比武。根据省厅、市局统一安排,年内将组织部分警种参加省厅、市局业务比武。相关警种和部门要认真对待、加强训练。10月中下旬,迎接市局对若干警种部门以随机抽选方式组织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加强“三大建设”的能力作为民警训练内容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教育训练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认真谋划全警训练工作。要锁定责任,进一步健全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训练责任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教育训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落实奖惩机制。分局将把教育训练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综合考评。建立警察职业化训练情况电子档案(2009年度温州市公安机关民警训练工作电子档案见附件四、五),将民警训练情况与民警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使用等紧密结合。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规定训练或训练不合格的民警,不能取得上岗执法资格,暂缓晋升职务和警衔,民警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称职(含)以上档次和评先评优。

(三)注重营造氛围。建立完善情况信息交流制度,依托网络建立网上专栏,及时反映工作部署,交流先进经验与做法,并要注重培训和选树训练尖子、业务标兵、能手,加大对教育训练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推动和促进教育训练工作的深入开展。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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