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0-27217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0-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办〔2010〕9号 |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为期40天。我市春运期间客运量预计达2300万人次,比上年略有增加。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区交通运输安全、优质、畅通、有序,满足群众安全出行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0〕10号)精神,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全区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项伟胜为组长,张香梅(区政府办公室)、林宣富(区交通局)、刘国珍(区公安分局)为副组长,金长康(区交通局)、张于进(区安全生产监管局)、陈希璋(市港航局市区分局)、夏万兴(温州海事局瓯江海事处)、柯受勤(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肖利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陈钧(鹿城区公路段)、周兆超(330国道温州收费站)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金长康兼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值班电话、传真号码报区春运办(联系电话:88030385,传真:88030373),并确定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春运前,要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船等运输设施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春运。春运中,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道路、渡口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港航、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从业人员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客车、客船。交警、运管、路政、海事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严厉打击超速、超载、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干线公路、规模较大的客运站及事故多发地段、交通要道、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交通部门要加强干线公路管理,对改扩建、养护等施工路段要暂停施工,设立相关标志,确保单向通行;春运期间,要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保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通行。330国道温州收费站要最大限度开通收费车道,在客运高峰期要设立春运车辆的专用通道,优先安排春运客运和重点物资车辆通行。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以过程降雨为主,总降水量略偏多,平均气温略偏高,有阶段性的寒冷天气出现,冷空气强度总体接近常年略偏强,冷空气影响前暖温气流较活跃,大雾天气较多。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要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序,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为企业员工做好服务的要求,各客运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争创服务品牌,积极为旅客出行营造安全、舒适的运输环境。要充分利用媒体,发布春运信息。各客运站场、码头要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车容车貌,各单位可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广大出行旅客提供便利和服务。 五、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公安和交通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障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公告。 春运期间,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春运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区春运办,发生干线道路阻塞或渡运情况的要及时上报,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总结情况报送区春运办。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交通 运输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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