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0-27344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0-1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0〕128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鹿政办〔2010〕128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10〕86 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为内容,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体,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保今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能耗下降5%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节约用电

  1.降低空调能耗,夏季气温28摄氏度以上,冬季气温10摄氏度以下,方可启用空调。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下班前30分钟关闭空调。

  2.日常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办公。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做到能不开的灯尽量不开,能用一盏的不用两盏,杜绝长明灯、不夜灯,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灯的良好习惯。

  3.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在未使用时应关闭电源,尽量减少待机时间。楼层电开水器、办公室饮水机下班前提早关闭电源。

  4.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应少开或不开电梯,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能搭乘同台电梯的不用两台。

  5.优先使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设备。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大功率高电耗电器。

  (二)节约用水

  1.尽量使用小口径节水龙头,做到人走阀关;工作人员使用热水壶灌水,应根据需要罐装适量开水,尽量减少浪费。

  2.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修,落实专人定期巡视检查,严禁跑冒滴漏。

  3.尽量用容器装水擦洗或用河水清洗车辆,杜绝用自来水直接冲洗;绿地养护或景观用水尽可能使用河水或循环水,并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来水涌灌。

  4.落实专人定期定时抄录水表,及时比较、分析用量,发现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三)会务节能

  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2.会议室照明按不同情景模式控制使用。

  3.会议材料提倡双面印刷,准确核定份数。

  (四)装修节能

  1.新建建筑要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尽量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

  2.办公用房装修要求节能环保、简单大方,多使用节能环保材料、产品,重视利用太阳能,减少空调系统能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节能降耗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要对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对工作不力或没有采取措施且又浪费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指导。完善日常监管,不定期对用电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在节假日和周末下班前,落实专人对办公场所电器电源关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节能降耗和用电安全。

 

 

 

 

主题词:能源  节能降耗△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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