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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藤桥镇
生成日期 2010-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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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鹿藤政发〔2010〕102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鹿城区人民武装部2010年征兵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我镇今冬征集新兵的预分任务为9名,为了确保圆满完成今冬新兵征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规定

  1、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即1990年至1992年出生的),其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放宽到21岁,大专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男青年入伍。

  2、文化条件:农业户口的青年,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力动员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做到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必须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3、体格条件:按照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省、市、区征兵办有关规定执行。

  4、政治条例:按照公安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修订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5、优抚政策:今年入伍的新兵优待金每年不少于15000元,并享受镇政府一次性入伍慰问金3000元。

  二、征兵时间阶段安排

  根据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今冬征兵的征集时间仍从10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据此,我镇今冬征兵工作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9月30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宣传发动、发放体检通知书、确定体检对象;

  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为镇初检、病史调查、政审阶段;(我镇征兵初检时间定于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为区体检、政审阶段;

  第四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为走访定兵、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具体工作参见计划表。

  三、征集奖惩措施

  1、对在征兵工作期间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温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处罚。对不负责任,知情不报,造成退兵的,直接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予以撤职(包括所兼其他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除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外,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依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温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凡是拒绝、逃避兵役体格检查的,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自我淘汰的青年,经教育不改的,由区征兵办报区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体格检查,并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3、根据《藤桥镇征兵工作奖惩实施意见》,对当年度成功征集兵员的村(居)给予2000元/每一兵员的奖励。

  4、在征兵工作中成绩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在下年度的表彰会议上予以表彰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做好今冬征兵工作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  

  各村(居)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军队建设,对党的

  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清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研究解决征兵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以赴按照镇征兵办的要求做好征兵每一环节工作的落实;要配合派出所做好应征青年的政审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征兵工作中的职责与镇征兵办搞好协调配合,切实把我镇今冬征兵工作抓紧抓好。

  (二)采取措施,严把“关口”,努力提高兵员质量。

  一是严把送检关。各村(居)要充分发挥两委干部对应征青年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抓好送站参检人员的这个基础环节。村两委干部要根据今冬征兵的年龄、文化、政治,体格条件,对辖区内的适龄青年逐一对照筛选、充分挖掘潜力,特别是对本科、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要充分发动、优先选定,以保证送检人员的质量,坚决杜绝年龄、文化不符合条件的青年送到镇体检站体检。

  二是严把政治审查关。各村(居)要配合派出所严格执行政审规定和条件,把政审工作做细做实,特别要防止将有犯罪前科、吸毒、参加地下教会和涉嫌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青年征入部队。杜绝政治性责任退兵。同时各单位在11月1日送区体检政审时,务必要求适龄青年带齐身份证和兵役义务证。

  三是严把体格检查关。镇初检时间安排在10月11日,体检站地点设在镇第三会议室(综治中心二楼)。镇卫生院要加紧做好相关体检项目的准备,加强对体检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严格执行体检规定。

  四是严把兵员文化关。各村(居)要把兵员文化质量作为征兵的"硬指标",积极动员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确保我镇新兵高中文化以上比例达70%以上。

  五是严把定兵送兵关。镇征兵办要坚持全面衡量,集体定兵,择优定兵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初定兵。各村(居)要加强对定兵后的新兵跟踪管理教育,在新兵交接前,要加强对新兵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并对已定新兵的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各种意外问题的发生。

  (三)要加大思想宣传发动的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村(居)要采取各种方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

  展征兵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群众国防观念淡化情况,加强对国际形势和国防与经济关系的教育,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要针对当前青年普遍出现参军报国积极性不高的实际,加强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意识;要针对部分青年存在吃亏、家长担心孩子到部队吃苦的观念,加强征兵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讲清军队是一所锻炼人成长人的大学校以及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优抚政策,奖惩规定等,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针对当前适龄青年外出多的情况,各单位要把工作做在前,以书面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在外青年及时回乡参加镇体检政审,确保镇体检政审的参检率。各村(居)在面上宣传发动的同时,对高中文化以上的适龄青年要采取逐个入户的面对面宣传说服工作。

  (四)要严肃征兵纪律,坚持廉洁征兵。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军分区《廉洁征接规定》、做到征兵政策和标准公开, 上站体检名单和定兵名单公开,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使征兵工作始终处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中。

  附件:《鹿城区藤桥镇2010年度征兵工作计划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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