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9/2010-2813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五马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0-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各社区居委会: 为保障人口普查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口普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验收内容 抽查验收内容包括登记表中主要指标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检查:(1)普查对象重漏情况。即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人口(包括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员)、户口在本户但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口、本户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是否重登或漏登;(2)普查表填表质量情况。R6、R7和R8填报是否准确,必填项和限填项是否按要求填报,填写和修改是否规范,普查登记表有无存在逻辑差错等;(3)长表抽样质量情况。查看长表抽样是否正确,普查指导员是否严格按照抽出的长表调查户进行长表登记。 二、抽查验收方法 1、质量验收方法:本次验收主要通过汇总、现场核查、人工逻辑检查等方法进行。 (1)汇总登记数据:将被抽中小区的普查表(包括长表、短表、死亡表)进行汇总,得出总户数、总人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并检查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的填报是否有误,将以上数据填入表3。 (2)比较登记人口数与户籍人口数:对验收指标“登记人口大于户籍人口的比率”,应通过普查区快速汇总表计算抽中普查小区所在普查区的登记人口数,与公安部门经户口整顿后的本普查区户籍人口数进行对比,填入表3。 (3)现场核查:在该小区随机抽取10户(其中长表户抽查2户)进行上门或电话核查,核查重点为总人口数及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普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的填报情况。核查出的差错情况,应如实填入表1。 (4)人工逻辑检查:在该小区随机另行抽取10户(其中长表2户),对普查表的所有项目进行人工逻辑检查,并将差错情况填入表2,其中,性别、年龄项差错除计入人记录差错数,还需分别单独填写。 (5)按公式计算各项差错率,填入表4。被抽查的普查小区,如差错率符合规定的要求,则通过;如差错率不符合规定要求,则该普查区的普查表要全面返工重做,然后再随机抽取一个普查小区进行验收,合格即予通过,如仍不合格再返工重做,直到达到指标要求为止。 2、验收表填写方法:按最后一次抽查所发现的差错填写表3和表4。 三、抽查验收时间与分组 1、抽查验收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7日。 2、抽查验收分组。本次抽查验收由街道联片领导担任片组长,街道人普办人员及各社区抽调的业务骨干为成员,具体分组见附表。 四、抽查验收组织实施 1、进行培训。街道人普办在验收前对抽查验收组全体人员进行抽查验收方法、现场操作流程、质量验收表填写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要求全体人员按《第六次全国人口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2、调取资料。抽查验收组到达社区后,及时调取抽中普查小区的原始普查表(包括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抽查验收完毕后交还给社区。 3、检查核对。抽查验收组先对抽中普查小区普查表有关指标进行汇总。再随机确定起点,连续抽取10户(其中长表户抽查2户)进行上门或电话核查,碰不到人的情况就跳到下一户。抽查员将对照登记表,参考户主姓名底册,按照抽查工作要求,逐人逐项进行询问、核对,对抽查时与登记情况不一致的,要认真核查,据实记录。同时,随机另行选取10户普查表(其中长表2户)进行人工逻辑检查。 4、填写验收表。抽查验收组在普查登记质量检查完毕后,据实填写《人口普查登记阶段质量验收表》。“验收表”一式二份,街道人普办及社区各执一份。 五、其他事项 1、各社区将抽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于11月12日前报街道人普办。抽调人员中途不得临时请假。 2、各社区要对照质量检查要求做好认真准备,切实做好自查、互查工作,确保普查登记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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