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立鹿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温鹿政办〔201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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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鹿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鹿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贾焕翔 副组长:陈幼彦(区政府办公室) 许 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 员:范小微(区纪委) 安建光(区发改局) 余 骋(区经贸局) 白劲松(区教育局) 贝苏临(区科技局) 刘国珍(区公安分局) 渠 奕(区财政局) 周 驰(区建设局) 叶志升(区市政园林局) 马尘扬(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陈宁益(区卫生局) 黄益云(区体育局) 张青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王成洪(鹿城供电分局) 钱孟康(市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张青松兼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二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机构 节能△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1日印发 主 题 词:机构 节能△ 通知 发布机构: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2010-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