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10-27556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0-0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各党总支,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上级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09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17日。 二、检查内容: 主要依照《鹿城区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收费与执行财经制度情况,学校办学行为,领导廉洁自律和教师廉洁从教情况,“廉政文化进校园”开展情况,招生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有关台账。 三、检查方法: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2.组织抽查。区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学校进行抽查。 (1)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各单位的党政班子“一把手”的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及打算。被检查单位要提供书面材料。 (2)查阅资料。根据《鹿城区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温鹿教党〔2009〕25号)整理好有关台账。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及相关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关资料。 (3)中层干部、教师个别谈话,师生书面问卷调查,了解学校领导和教师 廉洁从教方面的情况。 (4)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对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正确认识这次检查的意义,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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