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4/2010-2755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0-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通 知


各党总支,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上级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09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17日。

二、检查内容: 主要依照《鹿城区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收费与执行财经制度情况,学校办学行为,领导廉洁自律和教师廉洁从教情况,“廉政文化进校园”开展情况,招生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有关台账。

三、检查方法: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1.认真自查。各单位对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总结,客观做出自我评价,特别对重点检查的内容必须作详实自查和总结,根据《鹿城区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温鹿教党〔2009〕25号)整理好有关台账,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组织抽查。区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学校进行抽查。

(1)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各单位的党政班子“一把手”的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及打算。被检查单位要提供书面材料。

(2)查阅资料。根据《鹿城区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温鹿教党〔2009〕25号)整理好有关台账。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及相关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有关资料。

(3)中层干部、教师个别谈话,师生书面问卷调查,了解学校领导和教师

廉洁从教方面的情况。

(4)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对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正确认识这次检查的意义,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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