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城消防大队2009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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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12月,我大队共检查单位923家,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含《责令改正通知书》)613 份、《复查意见书》370份,办理处罚案件563件,对520家单位、271名个人实施了处罚,罚款384.504万元,“三停”291家,临时查封108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成效,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现将我大队2009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深化消防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大队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部署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春雷”、“利剑”、“铁拳”、“攻坚”等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结合国庆保卫工作提请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平安09”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消除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我区套房式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量大面广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调研,拟定套房式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提请政府及时铺开整治工作。结合辖区火灾防控难点,提请政府部署开展“深化七大专项整治年”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和有效推进“三合一”、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通天房”、小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并切实加强了日常监管较为薄弱场所(领域)的监控和防范。 二、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公众聚集场所“五个一律”和公安部“六个一律”的要求,落实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单位、场所的强制措施。今年以来,我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对包括拉斯维加斯KTV、假日娱乐、唐会等长期带险经营场所在内的129家各类场所进行强制关停,对5起因燃放烟花或违章电焊而引发火灾事故的7名责任人实施拘留,并通过新闻媒体落实了对上述执法行动和查处情况的报道,以及对相关单位、场所隐患情况的现场曝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新《消防法》正式实施后,我大队严格依照新法相关规定,针对隐患严重单位用足执法措施,目前已先后对108家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 三、有效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我们率先向区政府提出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年活动,在冬防、消防法实施前后、夏季和国庆安保前后,以“六进”为主要载体,采取设置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公益广告、大型广告牌、楼宇电梯宣传栏,制作消防宣传墙画,开展公众消防素质调查问卷,录制广播、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开展消防宣传。同时,还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借助全市“两会”、警营开放日、拦街福等平台开展消防宣传。我们已累计印制、分发宣传教育资料100余万份,设立室外大型LED广告、楼宇广告、社区宣传栏等固定宣传阵地980处。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大培训活动,年初集中组织20期大规模的基层干部和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受众达4万余人;新消防法实施后,累计组织或受邀培训近百场次,受众逾10万人次。下半年开始,我们还牵头在全区先后启动了《消防法》宣传文艺巡演、《消防法》知识网络大赛、从业人员岗前消防技能培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提示”宣传活动、社区消防工作试点、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消防引导员推广等多项社会化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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