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江心屿景区管理处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0-03-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字号:[ ]

      因工作需要,招聘一名旅游营销人员(属临时工性质,工资、福利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从事江心屿景区旅游策划、营销工作。

      条件:1、具有温州市区(鹿城、瓯海、龙湾)户口,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旅游营销、策划能力及三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相关证件和个人简历于3月15日——19日到江心屿景区管理处管理科报名,按招聘程序录用。

      咨询联系电话:0577-88201300  88201283  

      联系人:张先生 缪小姐(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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