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建琴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3-03 发布单位: 鹿城区卫生局 访问次数: 字体: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金建琴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卫生院副院长;

    任命郑旭峰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卫生院副院长;

    任命郑源益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卫生院副院长;

    任命潘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卫生院副院长;

    任命潘苗苗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岙底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鹿城区卫生局委员会

    2010128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劳动局、市卫生局政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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