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0-27285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0-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0〕66号

关于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将于今年5月份至10月份举行。为高标准打造“环沪护城河”工程,根据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控亡防大”和“不发生3人以上亡人火灾”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奋战六个月,全力护世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上海世博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此次世博会消防安保工作与奥运会消防安保及国庆60周年消防安保工作相比历时更长、要求更高、压力更重、任务更艰巨的实际,树立打造“平安世博”的信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消除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周密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发〔2009〕56号)明确的职责,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集中精力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在世博会举行期间,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以“涉世博”场所、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旅游服务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等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区域,以世博会期间消防保卫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是否正常、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相关情况,各主管部门要和属地街道、乡镇分别逐一登记造册,有效掌握隐患底数,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坚决予以处理。

  (二)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201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温鹿政办〔2010〕3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屋、电气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温州市“多合一”场所暨“通天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正在瑞安开展试点,鹿城消防大队要及时通报试点情况,指导各街道、乡镇提前布局,及早部署,推动我区的整治工作。

  三、突出重点,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突出抓好高层建筑、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制。对前期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对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彻底清查,消除各类隐患。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小旅馆消防安全整治和无证幼儿园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认真排查高层建筑,检查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无故障或损坏。抓好“套房式”出租房、“家庭作坊式”出租房、“通天房式”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持续抓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整治,防止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尤其是对市、区两级已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格落实督办责任,紧跟进度,确保按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继续抓好《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温鹿政办〔2009〕152号)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媒体专栏、大型广告牌、灯箱广告等宣传平台,采取悬挂消防标语、张贴宣传画、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世博会消防安保的浓厚氛围。要突出“通天房”、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等重点场所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实现消防宣传全覆盖。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的水平,落实“三提示”消防宣传措施,公众聚集场所“三提示”宣传覆盖率必须达到100%。要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和“多合一”场所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灭火器、简易呼吸面罩、逃生绳或逃生梯等“四要件”,提升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能力,“四要件”的配备率必须达到100%。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加大对反面典型的宣传,引导社会单位积极履行消防主体职责,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举报,形成全社会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社会大消防氛围。

  五、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分组包片、责任到人,全面深入细致地对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各类隐患。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安委办、防火办将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给予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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