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人劳〔2010〕44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关于同意陈祥辞去公职的批复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陈祥辞去公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