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4/2010-277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南郊街道
生成日期 2010-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温鹿南郊党委〔2010〕70号

 

 

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

  2009年,我乡和有关单位按照中央及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有力推动了我乡信访形势向好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长期积累的信访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化解,有的当事人反复上访、缠访闹访,甚至非正常上访,成为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温鹿信联发[2010]4号文件精神,今明两年继续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就我乡开展这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是区里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这项活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全面摸清我乡信访积案底数,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乡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案范围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根据我乡实际,乡信访办交办信访积案的具体标准是,指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信访人就同一事由至今仍在信访、属于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未息诉案件。

  三、方法步骤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年”工作自2010年4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30日)。乡信访办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确定重点,建立台账,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办结。乡党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排查出信访积案,以“六清楚”:一是清楚问题产生的时间背景处理经过、历史演变、缠诉焦点、诉求、所持依据等;二是清楚信访人思想情绪状况;三是清楚历次办案领导和知情人的看法、态度及依据;四是清楚信访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亲属、朋友中有影响、有权威、有感召力的精神支柱型人物的态度、倾向等;五是清楚案发单位具有较好社会公信力基础的各界人士的态度看法;六是清楚涉案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化解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和自己排查的信访积案,责任单位针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一份协调会纪要、一次信访人见面的“九个一”要求,要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和办结时限,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基本办结。包案领导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实行“五包”责任制。(“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问题、包劝返、包息诉罢访。)。对重大复杂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及时调度研究案情,解决活动中及包案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抓好积案化解和教育稳控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公开案情、诉求、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采取约访、下访、回访等多种措施,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反馈处理意见,做好化解矛盾和思想疏导工作,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对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的信访积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必要时举行公开听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案结事了”。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乡信访工作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各单位“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行联合督导检查,重点督查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的建议。在集中开展督导检查的同时,注重日常的督查检查,采取多种形式,把督查督办工作贯彻于活动的全过程。适时到重点村(社区)、单位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

  (四)审理结案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区交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账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逐案建档立卷,于10月15日前报乡信访办。乡信访办将集中对交办的信访积案办结情况进行审理把关。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自排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乡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乡“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各村、居及乡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动;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化解。

  (二)强化协调联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信访问题的发生地或部门要主动协商,信访人的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协助;对于区属问题要积极沟通协调,做好导访协理工作。

  (三)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复查梳理案件,分析查找原因。对排查和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卷、调查取证、听取当事双方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如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

  (四)强化工作规范。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动态管理,要按照“一事一访”、“挂牌交办、结案销号”的要求,各村对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化解措施、办理时限、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分析。各村要对本村矛盾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要定期上报进度,并对信访积案基本情况结案存档和建立台账。

 

 

 

 

 

                              中共南郊乡委员会

                              南郊乡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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