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的通知 | ||||||||||||||||||||||||||||||||||||||||||||||||
| 温鹿政办〔2010〕83号 | ||||||||||||||||||||||||||||||||||||||||||||||||
温鹿政办〔2010〕83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治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工作。现将温州名扬服饰用品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列为鹿城区2010年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督办单位接此通知后,责成上述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及时解决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单位的指导,帮助隐患整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必须明确隐患治理职责,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快重大隐患治理进度,严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指导和督促整治工作。
附件:鹿城区2010年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城区2010年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
主题词:综合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0日印发 主 题 词:综合 安全 生产 通知 发布机构: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201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