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区委、区政府召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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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精神,促进民间资本开发利用,加大固定资产投资,8月31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在区行政会议中心召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座谈会。会议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焕翔主持,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余梅生、区政府区长王立彤、区政府副区长黄夏日、区政协副主席庄建中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介绍了《鹿城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项目一览表》,部分企业家代表进行了座谈发言,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温州银监分局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就有关民间投资政策作了说明,王立彤区长就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余梅生作了重要讲话,他分析了当前我区民间投资的形势,阐述了贯彻落实“新36条”的重要意义,并就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用力造势。要修改清理当前制约民间资本准入的政策文件,取消各项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和限制性要求,同时要将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加强民间投资的管理决策、项目咨询、行业准入和审核报批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二要全力成势。抓项目,拓宽投资领域。按照“新36条”的规定,加快制定指导目录,认真梳理出一批项目,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参加到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抓平台,畅通投资渠道。通过有效的渠道、规范的形式,实现民间资本与项目、企业、市场之间的精准对接;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民间资本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对接。抓主体,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科学技术管理水平,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区域竞争合作;企业要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推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三要合力促势。把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包括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减少盲目投资。把民间投资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计划等,加大民间投资在各类新上项目中的比例。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调动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突破飞跃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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