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48/2010-2794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10-0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设立新农村建设服务站的通知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为开展合同帮农工作,全面推进我区订单农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市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分局决定将原有18个合同指导服务站提升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合同指导职能,更好地服务当地农村经济、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积极为当地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济人及广大农户提供合同帮农、经纪引农等综合职能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内容

1、合同帮农。各新农村建设服务站要按照省局《基层工商所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订单农户的联系点制度,围绕订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做好宣传、指导、服务、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并做好工作台账。

2、农资助农。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和市场巡查、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工作制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防止农民上当受骗。

3、经纪引农。开展经纪活农工作,搞活农村市场流通。根据本地产业特点,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水果、蔬菜经纪人,并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经济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通过打造一支遵纪守法的经纪人队伍,带领广大农户快速致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商所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基层工商所在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将其作为本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发动,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刊物、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服务站的影响力。

(三)部门联动,取得支持。各基层所在新农村服务工作中,要立足合同指导职能,注重发挥工商综合职能优势,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联合乡镇政府和农业等部门,整合和提升指导服务职能,探索建立综合性的新农村服务站,为辖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人和广大农户,全方位提供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品牌富农和市场活农等涉农服务工作。

附件:1、鹿城工商分局基层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和指导人员名单

2、鹿城工商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服务项目

3、鹿城工商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服务承诺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新农村建设  服务工作通知

报:区府办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印发

附1:

鹿城工商分局基层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和

指导人员名单

1、藤桥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叶俊  林宝森

2、仰义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王穗  李金纯

3、双屿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江卫  李良胜  厉陈忠

4、黎明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刘选  孟兆庆

5、南浦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潘维烈  金  勇

6、广化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应金存  汤若菲

7、站前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杨传禄  陈志辉

8、南郊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毛协群  陈邹苗

9、洪殿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曾捷?f  徐  义  胡力若

10、大南(小南)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汤聚力  林剑波  孙建忠

11、江滨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倪怡麟  林  用

12、西山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吴孔权  南  芳

13、鼓楼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何淑霞  陈海秋

14、莲池(市中)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林  艳  潘爱明

15、水心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周经武  杨  臻  陈泽民

16、蒲鞋市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朱风云  马光辉  倪绍新

17、五马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陈  克  陈  坚

18、黄龙工商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

指导员:方文杰  许宝科

附2:

鹿城工商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服务项目

一、红盾护农。依法强化农资市场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食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合同帮农。推行合同使用培训制度,调解合同纠纷,推进订单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品牌富农。积极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市场活农。积极搭建农产品流通平台,促进农产品交流,方便农民销售。

五、经纪引农。建立健全农村经济人组织,壮大农村经济人队伍,促进农业产业化,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六、准入便农。深入辖区开展上门咨询、办照、年检。

七、信用扶农。强化对农业订单合同的规范指导,提高农业订单合同的签约率、履约率和合法性;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评选,加强对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推动农村良好信用观念形成。

附3:

鹿城工商分局新农村建设服务站服务承诺

一、主动提供服务。积极下乡走访检查,开展宣传培训、引导主体培育、推广订单文本、引导信用建设、提供商标策划、开展农资打假。

二、限时业务办理。及时受理各类涉农咨询和业务,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到准确释疑、高效办理;对当场不能办结的业务一般要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迅速分流职能。对不是工商职能范围内的业务,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四、及时跟踪反馈。对各事项的办理情况,尤其对移交或上报的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处理结果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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