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1-36384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1-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办〔2010〕213号 | ||
温鹿政办〔2010〕213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平安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2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鹿城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62号)精神,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2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平安攻坚”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冬季消防宣传工作,通过大宣传、大培训,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结合打造消防铁军工作,大力开展大练兵,促进全区消防部队加强“六熟悉”工作,岗位业务素质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五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以区防火委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鹿城消防大队,吴荣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 公安部门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10年年底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各街道、乡镇牵头,遵循“网格化”及“二级管理”机制(即一级排查、二级整治),抓好本辖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由房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消防、安监部门,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严防“平安创建”一票否决事项发生。 1.抓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按照浙江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的通知》(浙消联〔2010〕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0〕197号)文件精神,落实《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发〔2009〕56号)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居住出租房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2.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申报。 3.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2010年12月31日前,公安、安监、建设、房管、文化、教育、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要会同各街道、乡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所有高层居住建筑以及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相关法律文书要存档备查。各街道、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在2011年6月30日前全部达标。派出所重点列管对象,要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任务。其他一般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要在2011年底前达到一定比例。 4.发动群众参与。要广泛发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各单位可参照区防火委办公室《关于下发平安攻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的通知》(温鹿防火委办〔2010〕8号),自行制作自查表、排查表。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依法查处、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2011年1月5日、15日前,分别对第九批区级、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 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执行《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 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11年春节前,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根据《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温鹿政办〔2009〕152号)和《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温鹿综治办〔2010〕14号)文件精神,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召开综治委成员单位消防宣传联席会议,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2011年在全区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 2.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以家庭防火宣传为重点,开展“走万家、送安全”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开展1次灭火逃生演练和消防知识讲座;二是在每栋住宅的楼(电)梯口设置消防宣传栏;三是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体验附近的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四是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五是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在消防车通道要设置明显的告知牌。2011年3月30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1名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学校消防宣传。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一是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日常课堂教育。二是布置一份家庭作业,通过学校向每个学生布置一份问卷式消防安全家庭作业,作业由宣教中心统一制作在温州消防外网上公布,要求完成后由家长签字上交学校备查,并制定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三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能力,提高学生消防知识水平。 4.强化农村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进新农村”系列活动。一是要在各村主要出入口设置1块消防宣传标牌,并在村里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二是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村义务消防队举行1次灭火演练。三是组织宣传队每周至少深入1个村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四是要在农村集市、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五是要对孤、老、残、幼等弱势群体及出租房承租人员集中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5.强化企业消防宣传。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进企业”系列活动。一是要求企业定期更新消防宣传栏和标语,在单位门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阵地。二是要求企业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不少于1次的灭火逃生演练。三是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在外租住情况进行1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四是制作家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小册子和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6.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消防知识大普及系列活动。一是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动员会,通报火灾形势。二是要每年至少组织员工观看1场消防安全教育录像片或参观当地消防站。三是设立消防安全引导员,明确职责、统一标识、负责场所内消防宣传、巡查和突发事件的人员疏散工作。四是督促各类场所按照“四个能力”建设的“三提示”设置标准,全面落实“三提示”制度。 7.强化媒体宣传,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协调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电视、广播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结合公安部“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1.强化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2011年春节前,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11年年底前,要保证100%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2011年6月份前,要对全体消防干部进行一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培训。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春节前,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11年6月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引导员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对新员工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岗位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2011年各部门要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0〕197号)文件精神,对各行业全体员工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年底前,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年底前,依托行政学院、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专职消防队员、乡镇干部、农村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年底前,分批组织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11年6月30日前,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中队干部、中士以上士官、文职雇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11年10月31日前,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集中开展大练兵 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立足实战需求,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大纲》要求,通过大练兵,消防部队全体官兵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业务素质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11年春节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着眼可能发生的灾情,确定救人、灭火、破拆、排烟、消防车停靠、可利用水源等路线和位置,消防大队、中队每周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战斗编成。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化工等疑难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规范作战行动程序,开展多力量联合演练或跨区域拉动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2011年5月底前,组织参加市消防支队开展的“第五届瓯江卫士杯”暨打造消防铁军体能运动会,以比武竞赛带动大练兵,提升部队官兵整体素质。2011年10月底前,组织参加全市执勤岗位大练兵活动,以及“十佳攻坚队员”、“铁军中队”、“铁军大队”的评选验收,检验练兵成效,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准备工作。 1.强化官兵“六熟悉”训练,深入辖区重点单位掌握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对本单位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对支队级、大队级、中队级的七大类灭火救援预案的实地熟悉演练不少于2次。 2.强化战斗员训练,要积极开展5000米跑、100米负重、10层楼负重登、400米疏散物资救人操、消防铁人三项等科目训练,夯实体能基础;掌握本级个人防护和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参数和适用范围;熟练操作现有车辆装备和器材,了解掌握物质燃烧、建筑消防设施、常规消防装备和各类火灾处置特点及程序、方法,防护、救生、灭火、供水等技能达到标准要求,学习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内容。 3.强化攻坚组训练,突出火情侦察、梯次掩护、人员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抑爆排险、固定消防应用等实战技能,深入开展初战快速出水控火操、攻坚组百米梯次进攻操、建筑火灾破拆内攻操、高层垂直铺设水带设置水枪阵地操等合成训练项目,结合辖区灾害特点创新战法。组织参加市消防支队于2011年3月下旬开展的攻坚组培训,提高灭火与救援攻坚能力。 4.强化指挥员训练,2011年4月中旬起,组织参加市消防支队开展的大中队指挥员分批集中轮训,学习掌握灭火救援的指导思想、组织指挥程序、作战原则和方法等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开展想定作业、组织指挥等实战训练,提高初战指挥水平。 5.强化大学生干部训练,刚入警的大学生干部在总队级以上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在基层中队见习锻炼时间不少于4个月;并参加消防支队组织的集中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 6.强化实战演练,对辖区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2010年12月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全区专职消防队员业务培训考核,极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五队一体”建设;针对辖区火灾事故特点和处置难点,立足实际,放眼长远,努力配齐、配强、配精车辆、个人防护、攻坚组器材“三类”装备,储备充足灭火药剂,强化大吨位及登高消防车、远程供水等装备配备,提高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全员动员,统一部署。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做好任务分解。同时,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重点突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区政府将加强对“五大”活动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8570060,传真:88597119),每月20日报阶段性工作情况,2011年1月15日、12月5日前报工作总结。区政府将于2011年2月和12月,分两次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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