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59/2011-372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五马街道
生成日期 201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我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街道决定自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五马街道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五马街道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区政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战役目标

  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重大隐患百分之百挂牌督办,一般火灾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零发生”,全辖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力保火灾指标“零增长”。

  二、战役时间

  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街道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凌萍任指挥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军、党工委副书记王敏、五马派出所所长陈文广、中山派出所所长李忠洁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安全办公室,吴哲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潇如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公安、消防、城管、监察、房管、安监、工商、教育、文化等科室和部门为办公室成员,指挥调度街道辖区“清剿火患”战役。督查工作由街道纪工委和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四、清剿重点

  2011年9月至12月,以“多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各类小单位小场所、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区域性火灾隐患、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火患清剿。2012年1月至2月,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清剿火患。

  (一)“多合一”场所。对服装、制鞋、袜业、箱包、眼镜、化纤、印刷、打火机、电珠泡、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行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多合一”场所底数。

  (二)居住出租房屋。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

  (三)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对社区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酒吧、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厅、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四)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占用消防车道、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扩大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灭火救援及其他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

  (五)高层、地下建筑。对本辖区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占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未设置为自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七)区域性火灾隐患。被街道列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社区要根据实际对影响本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连片区域;中小企业众多、劳动力密集区域;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违章搭建普遍区域;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棚户区域;通天式家庭作坊密集区域等。

  (八)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动员部署

  1.全面动员、层层部署。要在分析本辖区火灾形势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召开会议,出台方案,层层进行部署。要建立专项台帐,明确区域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治的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治,具体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等情况。

  2.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协作。街道要牵头,联合公安、工商、房管、民政、台账、城管、执法和物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3.动员社会单位积极参与。街道组织召开不同类型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参加的“清剿火患”战役动员会,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安全自我评估”的任务,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

  (二)认真开展全面清查

  1.全面开展清查。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检查人员、任务及责任,进行“网格化”隐患清剿。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对重点列管单位隐患进行清剿。

  2.加强检查指导。要明确各社区、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络人,强化工作指导,掌握工作状况。对社区、相关单位“清剿火患”战役进行指导,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

  3.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自查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防火检查巡查是否正常开展、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内容。

  (三)强力“围剿”火灾隐患

  1.落实七项执法要求。对单位、“多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要依法联合执法予以拆除;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政府挂牌督办。

  2.建立“清剿火患”工作通报制度。各社区和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消防检查工作量化制,每周一下午2时前向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上报战役工作情况。

  (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

  1.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实施意见》(温鹿政发〔2009〕56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2.实行单位场所“户籍化”管理。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注册、建立工作台账,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实施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

  3.落实基层消防力量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建设。要科学合理划分监管责任区,落实管理化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对象、监管职责、监管任务,加强巡查联防,加强动态监控。

  4.推广使用科学技术防范措施。结合实际,在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推广“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安全用电智能控制器”等技防措施。督促业主在场所内配备灭火器、手电筒、逃生防毒面具、逃生软梯等“逃生自救四件套”,并教会员工使用方法。

  (五)抓好消防宣传培训

  1.借助媒体宣传曝光。“清剿火患”战役期间,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媒体,建立“清剿火患”战役专栏,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

  2.加强社会消防宣传。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国家八部局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移动通信手段,采取设立公益广告、播放火灾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和自防自救常识。

  3.开展社区消防大演练。联合鹿城消防大队开展各类居住建筑消防安全演炼,组织各社区居民参与,强化居民消防意识。

  (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1.落实领导分片包干。“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片区、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清剿行动。各分管领导和片区领导每半月要带队督导“清剿火患”战役。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3.严格奖惩措施。对“清剿火患”开展不力的,一律实行事前、事中追责,并坚持个案追究与累计追究相结合。对于区域性火灾隐患未按进度要求整改到位的,对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30日至10月8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9月30日至10月2日,开展“清剿火患”第一次统一行动。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2月6日)。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分工,细化职责,有效落实“清剿火患”战役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联动,精心组织。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各部门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清剿火患”战役范围和工作任务,打好“清剿火患”战役。

  (三)健全机构,信息畅通。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同时明确工作分工。要定期分析“清剿火患”战役形势,研究措施,部署工作。

  1.10月10日至2012年2月13日,各社区每周一下午2时前报战役统计表;

  2.2012年2月15日下午5时前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材料、报表报送联系人:张蕾,联系电话:88189720。

 

附件:1.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统计表

  2.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2011年10月1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

 

 

 

街道

排查社区情况

排查行政村情况

检查单位数量

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

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

联合执法数

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

实有数

已排 查数

实有数

已排 查数

本次再次检查的

之前从未检查的

监督检查发现

群众举报投诉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已排查社区为对该社区内所有单位及场所全部排查完毕。


附件2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多合一”场所)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建筑面积

 

层数或所在层

 

工商登记情况

  企 业 □    个体工商户 □     未登记 □

检 查 情 况

处理情况

 

 

备  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居住出租房屋)

户(房)主

姓    名

 

地    址

 

出租时间

 

联系电话

 

层    数

 

建筑面积

 

承租人数

 

普查

发现

存在

问题

 

 

 

 

 

 

 

整改

情况

 

 

 

 

                         

备 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各类小单位、小场所)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建筑面积

 

单位类别

 

工商登记情况

文化许可情况

企 业 □  个体工商户 □    未登记 □

不需许可 □   未许可 □    有许可□

序号

检 查 内 容

隐 患 情 况

1

装修、装饰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是□  否□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  否□

3

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5

是否存在人员留宿的现象

是□  否□

6

营业期间场所内是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是□  否□

7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符合“六必拆”的违法建筑)

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负 责 人

 

电    话

 

地    址

 

序号

检 查 内 容

隐患情况

1

是否有占用消防车道、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的违法建筑

是□  否□

2

是否有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

是□  否□

3

是否有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建筑

是□  否□

4

是否有影响灭火救援的违法建筑

是□  否□

5

是否有存在火灾隐患的违章建筑

是□  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高层、地下建筑)

建筑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建筑面积

 

层数、高度

 

序号

检 查 内 容

隐 患 情 况

1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是□    否□

2

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

是□    否□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    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5

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6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7

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8

消控室是否有2人或2人以上值班,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    否□

9

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是□    否□

10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是□    否□

11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12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是否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是□    否□

13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落实每年至少一次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

是□    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建筑面积

 

层数或所在层

 

工商登记情况

文化许可情况

企 业□个体工商户□未登记□

不需许可 □ 未许可 □ 有许可□

序号

检 查 内 容

隐 患 情 况

1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是□    否□

2

装修、装饰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是□    否□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是□    否□

4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5

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6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7

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

是□    否□

8

消控室是否有2人或2人以上值班,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    否□

9

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是□    否□

10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是□    否□

11

KTV包厢内是否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

是□    否□

12

是否按要求配备疏散逃生引导员

是□    否□

13

是否存在人员留宿的现象

是□    否□

14

营业期间场所内是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是□    否□

15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16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是否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是□    否□

17

是否设置推门式逃生门

是□    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区域性火灾隐患)

地址

 

主要火灾隐患

 

责任人

 

火灾隐患整改计划

火灾隐患整改进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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