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1-36552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1-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办〔2011〕222号 | ||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办、省交通运输厅、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1〕7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1〕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范围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温丽高速公路、金温线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鹿城区域。整治内容包括各类工业、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场),各类违法垃圾回收堆(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场所和构筑物。根据全市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2011年度我区需整治的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职责分工 南汇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可视范围内路域的环境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并根据整治内容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鹿城区域沿线用地范围以内的环境整治,配合当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高速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并对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的高速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区域的高速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国土资源鹿城分局负责指导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各类垃圾回收堆(场)违法用地的查处;区文明办、区爱卫办负责把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文明单位和爱国卫生单位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南汇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要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包括环境卫生、沿线拆违、广告牌体整治)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和有关要求,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治理目标与任务明确、治理内容与完成时限具体、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落实到位,政策、措施有力,分别于12月12日、26日前向区生态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12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并建立完善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区生态办汇总后分别于12月15日、31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胡志平,联系电话:86708588;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钟庆华,联系电话:56888300)。 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建立起与属地街道(镇)的协调机制,定期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并于12月28日前向区生态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区生态办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向市生态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有关情况将作为生态区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 联系人:区委农办(区农林水利局)张微忠,电话:85551911、13777787588;区交通运输局杨菠,电话:85559616、13057708018;区生态办林茂芬,电话:88357882、13868307788;区城管与执法局金宇,电话:88105509、13906631199;国土资源鹿城分局戴信春,电话:88610898、13806551026。 附件:1.2011年度全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鹿城段) 2.2011年度全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鹿城段)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 (鹿城段)
附件2 2011年度全市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 (鹿城段)
主题词:卫生 整治△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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