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防范机制,真正做到关口前移、监督到位,切实增强校级领导廉政意识,提升廉政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区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目标要求 按照积极试点、积累经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查找、防范、控制”三个环节,扎实推进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出发,通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防治措施,编写情景案例,深刻认识岗位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特点及其规律,逐步形成比较科学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有效化解岗位廉政风险,切实控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为鹿城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主要内容 根据校级领导的工作职能,查找思想意识、岗位职责、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外部环境等“六类廉政风险”,围绕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既要考虑招生、教育收费、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人事调动、职称评定等共性领域的问题,也要结合不同学校的实际,兼顾考虑特殊性问题,做到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不留死角,实现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到岗、到面、到点,形成全覆盖。 四、主要对象 原则上,由学校(幼儿园)正、副校(园)长参加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各校(园)党组织要承担起保障和监督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及时研究部署,开展思想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廉政风险教育工作格局。 五、实施步骤 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从2011年3月开始,于2011年11月结束。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 学习讨论阶段(3月) 召开集团学校及幼儿园校(园)长、书记会议,学习区纪委、区教育局有关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明确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研究并确定试点单位、试点对象。 (二) 动员部署阶段(4月) 印发《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向试点单位、试点对象进行思想动员,具体部署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做到思想重视、宣传到位、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努力营造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 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0月) 1.健全岗位职责。月 31日前,各试点单位要通过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再学习领会,对试点对象各自岗位的行政权力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进一步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权力范围,规范权力运行。 2.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各试点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特点,结合各自岗位实际,盯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按照内部查找与外部查找相结合的办法,采取自己查找、征求教师代表意见、正副校长相互提醒、党组织帮助、监察室初审、局领导点评等手段,全面查找各自岗位所涉及的招生、教育收费、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人事调动、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每位试点对象至少要查找出两个廉政风险点。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试点单位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填写《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查找表》,于月 30日前送交区教育局监察室,经监察室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纪委审核。 3.编写情景案例。情景案例可以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可以是自己有所感触的事,也可以是工作岗位目前未发生但今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每位试点对象至少要设计两个鲜活的情景案例,通过再现廉政风险,把抽象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转化为生动形象的案例和情景,增强教育实效。各试点单位党组织要对情景案例开展讨论,就情景案例的质量和效果提出意见。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填写《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情境案例设计表》,于月 30日前送交区教育局监察室,经监察室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纪委审核。 4.撰写心得体会。各试点对象要通过全面回顾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的参与过程,认真分析自己在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编写岗位廉政风险情景案例过程中的切身感受,通过自我教育,提高思想境界,增强自我约束能力,降低岗位廉政风险,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每位试点对象至少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于月 31日前送交区教育局监察室,经监察室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纪委审核。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 区教育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领导岗位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开展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做好试点规划。区教育局做好开展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采用统筹兼顾方法,增强教育效果。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与健全岗位职责、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权力监督、完善防治措施相结合,使党员干部减少和避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与校务公开、廉情预警相结合,确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与师德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三)增强参与意识。区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增强试点单位、试点对象的参与意识:一是建立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阶段任务完成情况适度公开制度;二是建立教育局领导对试点单位、试点对象的督查制度;三是将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作为基层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根据区纪委的文件精神,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贯穿于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使岗位廉政的要求成为干部的自觉行为,促进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1.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试点工作进度表 2.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查找表 3.鹿城区校级领导岗位廉政风险情境案例设计表 主题词: 校级领导岗位 廉政风险教育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 市教育局,区纪委。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印发 温鹿教〔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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