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1-36477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1-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发〔2011〕72号 | ||
温鹿政发〔2011〕72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黄龙街道康龙社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8月8日区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黄龙街道康龙社区,其四至范围是:东至黄龙加油站东侧小路与康城社区为界,南至君子峰,西至盛锦路,北至过境路。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棕榈湾1幢101、102室。 新建立的康龙社区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由黄龙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社区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机构 民政 社区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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