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1-36477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1-08-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11〕72号

关于建立黄龙街道康龙社区的通知


温鹿政发〔2011〕72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黄龙街道康龙社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8月8日区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黄龙街道康龙社区,其四至范围是:东至黄龙加油站东侧小路与康城社区为界,南至君子峰,西至盛锦路,北至过境路。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棕榈湾1幢101、102室。

  新建立的康龙社区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由黄龙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社区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机构  民政  社区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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