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6/2011-3700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藤桥镇 |
生成日期 | 2011-08-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机关各职能科室: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镇政府制定了《藤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藤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镇政府决定从7月底开始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渔业船舶、机械制造、水利和地质灾害点、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的企业。检查内容如下: (一)交通运输领域。道路交通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桥梁、弯道、隧道、路口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对无证无牌、非法营运、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水上运输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的安全监管,做好航道维护助航工作;严厉打击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员超载航行和其他违规行为。 (二)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简易棚屋、高层建筑、通天房小作坊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和井下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查处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和检测检验情况。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改扩建审批情况,库区仓储情况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及检测情况,非法违法销售、储存情况;零售单位门店安全设施情况,违规经营和存放情况。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开采设施设备方面是否完备;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五)机械制造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电气设备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 (六)水利和地质灾害安全领域。重点是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农村水电和水文测验生产安全情况;各级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高边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灾难情况;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执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河道采沙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纵向和横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责任制建立情况;预警预报系统运行和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应急排险、避让搬迁项目实施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等建设情况;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乳制品、粮油、调味品、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等监督管理情况;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和查处情况;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情况;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餐饮、小型餐馆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械及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行为;销售或使用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械进货渠道及违规销售情况;零售药店药学专业人员在岗情况;发布虚假药械广告行为;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对退回和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情况;医疗机构、经营单位违法使用、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这次检查按照“三查四促两保”(即查安全认识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除、责任是否落实;通过排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地域的较大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得到落实;确保重特大事故的坚决防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按工作分工由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的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交警一大队五中队牵头组织,村建办等部门配合。 (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由村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由安监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水利安全检查工作由农办牵头组织实施。 (六)地质灾害点安全检查工作由农办牵头组织实施。 (七)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由财经办牵头组织实施。 (八)其他行业(领域)由有关职能科室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从7月底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至8月上旬)。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各职能科室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整改,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每次大检查取得实效。同时,认真总结,迎接区安委会对我镇进行检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带队到分管行业领域开展督促检查。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出具体大检查方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各重点行业(领域)要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组织开展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那些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新闻曝光,向全社会公布。 (四)加强督导,严肃纪律。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对那些工作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的,即使不出事故也实行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造成事故多发或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属地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为解掌握检查工作有关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各办事处每周四下午4时前将本周的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安监中队办公室;9月18日前将大检查活动总结报送镇安监中队办公室。 镇安监中队办公室联系人:孙思思,联系电话:86479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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