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6/2011-3700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藤桥镇
生成日期 2011-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开展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站所:

  近日,国内连续发生几起桥梁坍塌事故,浙江省在7月15日也发生了钱塘江三桥南引桥坍塌事故,这些事故都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确保我镇公路桥梁隧道通行安全,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温交〔2011〕206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镇政府决定成立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分组,由分管副镇长兼办公室主任,上戍、临江、岙底、双潮片各成立相应分组,负责区域内的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内容

  各单位要对各自区域统计数据库内所有公路桥梁、隧道、高挡墙和高边坡等结构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特别是最近已经要求排查整治的独柱式桥墩桥梁、长大隧道和钢管拱桥以及含拱桥在内的特殊结构桥梁、建设年代比较久远的桥梁、重车经过较多的桥梁、已经发现安全隐患的四、五类桥梁等。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是否按照《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浙江省国省道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要求,落实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包括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等),完善了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的频率和内容开展检查。对违反要求和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治。

  (二)核实辖区内公路桥梁隧道的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以及桥型、跨径组合、建设年限、荷载等和隧道长度、净高、净距、建设情况等主要指标,并同步更新数据库,强化信息技术管理。

  (三)重点检查整治拱类等特殊结构桥梁,桥梁主要承重结构,扩大基础冲刷严重和下部结构发生明显病害的桥梁。

  (四)检查整治桥梁重车通行情况和桥梁限载标志设置情况;核查已列入桥隧维修加固改造计划的未完成项目情况,特别是列入2011年省政府督查的19座桥梁维修加固改造进展情况。

  (五)高边坡、高挡墙等结构物可视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四、排查整治时间和方式

  对公路桥梁、隧道、高挡墙和高边坡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地特点,制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行部署,明确分工。

  (二)自查整治阶段:自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桥隧基本情况调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7日。各单位通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桥隧的建设、养护管理基本情况,特别是非交通立项建设的桥隧接管养手续是否齐全,交通立项建设的城市桥隧移交手续是否齐全;桥隧检查检测情况,特别是具有柔性吊杆、钢索结构桥梁(如系杆拱、悬索桥、斜拉桥等)的锚头、吊杆及索材料、小角缝空心梁板等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登记。第二阶段为安全隐患整治阶段,时间为8月11日至10月27日。通过检查、检测,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评定桥隧技术状况等级,制订隐患治理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三)总结迎检阶段:各单位对各自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并组织“回头看”活动,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迎接上级部门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把这次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强化管理,有效开展这次隐患排查工作。

  (二)综合整治,全面推进。这次排查整治活动分布范围广、排查数量大,业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公路桥梁隧道等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拱类桥梁、主要承重结构和桥梁基础受冲刷等易引起桥梁突发结构性破坏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做到通盘考虑,分头实施,全面推进,确保排查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各单位对排查情况要进行认真登记和综合分析,形成排查报告。对特大中型桥梁和病危桥,一定要建立一桥一档一案,既有每座桥梁的详细资料,又要有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对技术状况为四类、五类桥梁和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隧道,应立即采取交通管制和封闭交通等措施。在桥梁隧道病害或隐患未修复和排除之前,在桥头两端、危险路段适当位置设置醒目标志,通过多种渠道向司乘人员发出警告,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认真落实三防期间的公路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洪水期间,要严禁车辆通行和人员桥上驻留。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桥梁结构和行车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制订维修加固除险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主要承重结构、扩大基础冲刷严重和下部结构发生明显病害的桥梁,要立即采取应急安全防护措施,以防病害进一步扩大危及桥梁运行安全。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通过这次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日常养护制度,明确辖区内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同时要定期开展例行检查,做到及时检测、及时养护,确保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完好;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根据辖区内桥梁、隧道基础设施情况,特别是对中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有事拉得出、用得上,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明确重大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同时,将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明奖惩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六、其它事项

  请各办事处在8月26日前向镇村镇办报送《桥隧基本情况调查》(填报格式见附件)和《安全隐患排查报告》,10月27日前向村镇办报送桥隧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整治报告。                 

  请原藤桥各村(居)在8月26日前向镇村镇办报送《桥隧基本情况调查》(填报格式见附件)和《安全隐患排查报告》,10月27日前向村镇办报送桥隧等结构物安全隐患整治报告。

  联系人:周青春

  电  话:13732040478(640478)、86488009

  传  真:86479246

  Email: 310650380@qq.com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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