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1-36448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1-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11〕105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城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鹿城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民小康的目标,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努力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确保广大水库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小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移民群众当前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制定规划,合理安排项目,保证实施效益。

  3.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广泛听取库区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库区村意愿,切实维护库区村群众对解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库区村解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政府对我区小型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各相关街道(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三)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村安置地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库区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2.中期目标

  库区村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区农村平均水平,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增强。

  3.长期目标

  库区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全区中上水平。库区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城乡居民平均水平。

  二、解决范围和方式

  (一)小水库范围及情况。

  范围:各库区村

  小水库情况:仰义街道无敌坑水库1972年建设,容量10.1万立方米,入雨面积0.413平方公里;藤桥镇上戍东山里水库1957年建设,容量17.9万立方米,入雨面积0.427平方公里;藤桥镇双潮下冯山水库1958年建设,容量12.3万立方米,入雨面积0.343平方公里。

  (二)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三)方式。不采取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和资金直补的办法,统一实行项目解困方式。重点解决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问题。

  三、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7〕3366号文件精神,从我省省级电网扣除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销售电量中征收每千瓦时0.5厘钱,用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具体由省财政厅和省移民办共同委托省电力公司,从2007年12月1日起在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征收资金按季上缴省财政,年终清算。资金征收期限为20年。对我区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的投资额度,以省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最终下达资金额度为准。

  (二)资金使用。小型水库库区村解困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根据上年筹集的资金总量,综合考虑小型水库库容和座数等因素确定,资金直补到有关街道(镇),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资金管理。小型水库库区村解困专项资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按省财政厅和省移民办制定的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4月30日)

  我区小型水库库区村解困工作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街道(镇)对本行政区域工作负总责,并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的要求,做到资金、任务、责任三落实。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格区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解决小型水库库区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界限,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水库移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在规划编制之前,对库区村进一步核实数据,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1.调查范围。涉及仰义街道、藤桥镇。

  2.调查内容。调查的内容包括库区村基础设施、水、电、路状况等。

  3.调查方式。由于小水库库区村解困只进行项目扶持,不发放直补资金,因此不进行入户调查和人口核定登记。调查由各相关街道(镇)组织,数据汇总后报区移民办。

  (三)编制实施规划(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规划由区移民办会同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负责编制,原则上每5年编制一次,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小型水库库区村困难程度,依据小型水库移民解困专项资金的需要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不搞平均分配,有什么困难解决什么困难,困难突出的优先解决,切实解决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移民群众直接受益。

  (四)编制年度计划(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0日)

  年度计划依据年度资金预算额度制订,各相关街道(镇)要在每年3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项目年度计划表报送区移民办,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项目资金落实到村,充分听取移民社区群众的意见,确保民主程序到位。

  (五)实施阶段(2011年7月1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项目由各相关街道(镇)负责实施,区移民办和区财政局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计划审批下达后,各地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按原渠道上报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解决好小型水库库区村的困难问题,不仅关系到小型水库库区村经济社会发展,也关系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小型水库库区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解决小型水库库区村困难问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制定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中,严格按全省统一的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要确保政令统一,不各行其是。

  (二)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移民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改部门要指导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并在建设项目、投资安排等方面向移民安置区倾斜;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专项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要配合做好水库及移民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完善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政策解释,确保社会稳定。

  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深化“平安鹿城”建设的要求,扎实做好解困工作全面开展后的维稳工作。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认真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及时了解和掌握移民社区群众,以及连带影响人口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作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解释政策,及时通报动态信息,千方百计调处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移民社区稳定大局,确保水库移民政策顺利实施。

 

 

主题词:水利  水库  移民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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