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12-34198 | ||
组配分类 | 干部任免 | 发布机构 |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2-1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王俊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局长级),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香梅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姜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林祝波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李鲁琥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免去金传坚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