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构建学习型社会,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推动鹿城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实现现代化,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鹿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条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区委、区府高度重视教育。鹿城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优质均衡发展为着力点,以实施“五项工程”为重要抓手,教育发展成就显著。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开放逐步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大幅度拓展,整体教育水平处于全市领先。2008年被中央教科所评为全国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区教育局连续两次被省教育厅评为教育
科学和谐发展先进单位和浙江省教科研先进单位。
一是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区域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深化集团化办学,制订完善了集团化办学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集团学校发展迅速,优质教育资源显著拓展,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集团学校从2005年的5所发展到2010年的10所,校区从11个发展到31个,其余所有学校都成为集团学校的分校或联盟校;创建了市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1所、市素质教育示范校9所、市现代化学校5所,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70%。深化集团化办园,公办集团幼儿园从9所发展到12所,园区从18个发展到30个,其余所有幼儿园都成为集团幼儿园的分园或联盟园;创办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创建省一级和二级幼儿园30所,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46%。
二是加快校舍建设和改造,学校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十一五”期间,投入学校建设资金4.5亿元,新建成鹿城区实验中学、马鞍池小学、瓦市小学江滨校区和中山校区、岙底中心小学、黄龙三小、双屿二小等7所学校;扩建13所学校;改造提升31所学校,危房改造初步完成;移交20所配套幼儿园;学校操场塑胶化率达到95%;农村中心校以上学校全面建成了学生食堂、卫生保健室、风雨操场等各类辅助用房和配套设施;农村学校从44所调整为33所。
三是大力推进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教育装备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创建市信息化达标学校37所、校园网48所,增幅分别达到68%和170%;生机比从13:1上升至7:1;建成多媒体1239套,全面实现班班有多媒体目标;生均图书从18册上升到31册,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着力推进师资培养,优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通过鼓励支持教师自主进修等途径,共有945人获得高一级学历;通过引进和自主培养等途径共培养优秀教师(区教坛新秀以上)1100多人;大力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组织三批共27名校长到上海名校挂职锻炼;培养省特级教师4人,省教坛新秀2人,市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等167人。教师待遇显著提高,全面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
五是高标准普及了十五年教育,全力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小学、初中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比率达到97.7%;“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幼儿入园率99.5%;新温州人子女入学率100%;高中普职比1:1;社区教育从无到有,发展壮大,创办社区学院1所、社区学校和社区分校135所,社区教育实现全覆盖。
全区教育事业在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一是教育发展还不均衡,城区教育与农村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在办学的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差距仍然较大;二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不合理的状况依然存在,东部新城区和西部工业区规划学校和旧城拆迁学校建设阻力很大,进展缓慢;三是学前教育公办园的比例不高,优质资源不足,乡镇公办幼儿园、等级幼儿园比例还不够高;四是教育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足,生均公用经费在全市排位依然靠后,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扶持政策难落实;五是教育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足,教育教学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和师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面对上述困难、矛盾与挑战,鹿城区教育发展要按照全区十二五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夯实基础、优化队伍、提高品质、争创特色,努力加快鹿城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教育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人的终身发展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教育“十大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按照全区“宜商宜居、活力时尚”的功能定位,全力打造具有开放、多样、优质特征的“鹿城教育品牌”,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战略目标
到2015年,建成省级教育现代化达标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教育发展水平全市领先,全省一流。
(三)主要目标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重点建设公办街道(镇)中心幼儿园,各街道(镇)至少拥有1所公办幼儿园,城区公办幼儿园达到15所共计50个园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巩固在99%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45%以上。加强等级幼儿园创建力度,等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88%以上;构建0-3岁早教指导网络,建立20个面向社区的亲子教育基地。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区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85%,中小学逐步实行小班化教育,农村初中办学质量得到整体提升。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基本消除城乡、校际教育差距。2015年,建成市现代化学校10所、市素质教育示范校1校际育覆盖面达80%。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全区社区学校、分校实现全覆盖,其中有50%成为市等级社区学校,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以“鹿城社区讲坛”为载体,开设面向全区市民的网上课堂,形成具有鹿城特色的社区教育网络教学体系,覆盖面达到100%。逐步完善社区学校及分校的评估体系,使社区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争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校网布局和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学校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新建5所学校,配套、迁建19所,扩建15所学校,改造提升一批学校,2015年,通过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建成一批现代化的校舍,优化办学环境,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全区100%的中小学、幼儿园建有校园网,所有中小学校通过裸光纤联入鹿城教育城域网,生机比达到5:1;多媒体班级比达到1:1,所有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心校、有条件的农村学校达到浙江省省教育信息化建设I类标准,其他农村中小学达到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建设Ⅱ类标准。构建全区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和教育管理和电子政务的信息化体系,各项信息化指标力争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建一流的师资队伍。幼儿园、小学教师大专学历分别达到95%和99%。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40%、60%和90%;职校60%专任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到2015年,培养造就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达到35名;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达到120名;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达到200名。
积极推进国际和国内交流和合作。开展千校结对活动,鼓励中小学、幼儿园与国外同类学校发展友好关系,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国内先进学校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教育交流,积极参加国际和国内高水平的教育组织活动。每一所学校至少要与国内外一所名校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建成一批国际国内教育交流合作基地学校。
三、主要任务
(一)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编制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完善区域幼儿园布局体系。大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通过规划新建、校舍改建、租借场所改建等多种途径举办公办街道(镇)中心幼儿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和体现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建立对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机制。通过补助、闲置校舍让民办幼儿园承办等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大力创建省等级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上等级。
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促进学前教育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强化政府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保护和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健全学前教育公共财产保障机制。按“三个一批”计划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幼儿教师编制,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非公办编制教师“五险一金”政策,提高非公办教师工资待遇。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建立贫困家庭学前儿童资助体系。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东片新城区和西片工业区规划学校全面建成,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校际、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所有辖区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基本解决择校问题。加强进城务工人校际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合理规划学校建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相对平等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改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满足留守儿童住宿和学习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辍学。
提升各类学校办学水平。深化集团化办学,全区民办学校和农村学校全面实施集团化办学,带动促进民办学校、农村、新建学校高位优质发展。坚持特色化办学方向,充分挖掘学校特别是相对薄弱学校的发展潜能和办学特色,创办一批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学校,全面完成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提升。坚持以创办特色学校、示范学校、现代化学校为基本载体,提升学校发展层次,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过硬的优质学校。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体系。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建设,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转变,实施“三大有效教学项目”,即有效备课、有效课堂、有效作业设计,实施教育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指导项目推广计划,健全学生学业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学科试卷及试题质量分析,增强考试命题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关注后进生的教育。到2015年,开发建设市级精品校本课程项目20个,组建市级学科教研基地20个,培育优秀教研组50个,培养优秀学科教研组组长100名。
(三)提高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水平
坚持“做专做精做强”的办学思路,通过模式创新、专业调整、师资充实、硬件投入途径,建好办好以鞋革系列专业为特色的温州市鹿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加大专项投入,优化校园环境,完善功能设施,引进优秀师资,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企业需求和就业需要,合理设置教育专业,采用“订单式”办学,推行学业“多证制”,提高学生创业就业能力,真正将温州市鹿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办成品牌职校。
创新社区教育体制机制,加强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社区教育团伍。推行社区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制,吸纳社区内有专业特长人士组成教师编队,招募建立社区教育工作志愿者人才梯队,强化社区教育工作人才队伍保障。建好一张社区教育网络。建立社区教育网站,健全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社区分校三级网络系统,每个社区建立一个视播系统,实现社区教育手段信息化现代化。搭建一个社区教育平台。以“鹿城社区讲坛”为载体,开设面向全区市民的网上课堂,建立特色化、系列化、动态化的课程体系,满足现代社区发展需要。完善社区教育评价体系。完善社区教育工作评估督导、社区教育队伍管理、人员培训和经费管理、社区学校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区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将学校开课率、居民参与率、活动实效等内容纳入到考核项目,与社区教育经费和奖励挂钩。建立队伍管理、教育活动、理论实践研究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我区社区教育水平。加大社区教育投入,区财政按照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落实到位;到2015年争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市等级社区学校达50%。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核心问题,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实现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加强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改革创新和敢为人先的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传承民族文化和革命历史的责任感。
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德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从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各有侧重地开展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理想信念等教育,建立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德育序列。发挥课程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课,进一步完善学科育人体系,充分开发每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和功能。加强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有机衔接,使德育更贴近实际、更贴近学习生活、更贴近学生的情感世界,更加生动,富有感染力。
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和机制建设。加强培养,保障待遇,科学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深受学生喜爱的高水平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少先队以及各类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互帮互助在德育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学生德育导师制、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教师育人职责考评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提高学习和实践能力。深入研究课堂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注重学思结合,调整教与学的关系。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思考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教育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乐观向上、自主自立、成长成才。
加强实践教学。坚持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按照“一个中心、多个基地”建设的思路,充分发挥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作用,完善城区科技教育基地和临江民俗文化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并正式投入使用;加快七都“生命教育基地”建设,扶持一批学校建立校本级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基地,同时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实践教学活动。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落实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时间,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锻炼技能。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布制度,切实增强学校、教师、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开展经常性学校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一项艺术欣赏技能,丰富学生美感体验,洗涤心灵,陶冶情操,提高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配备标准和准入条件,实行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学科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加快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建设,提高心理教育水平。健全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纠正机制,努力把心理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低龄阶段。改进青春期和生理健康知识教育。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课程标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上课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坚决依法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严禁学校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完善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健全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自觉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
建立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深入认识教育规律,正确评价孩子,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育人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等部门要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积极组织老干部、老同志、老教师参与素质教育。多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五)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集中学习和制度建设、引导和培养教师不断提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化“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师德教育主题活动,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师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设立师德楷模奖,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创新教师培训培养模式,完善人才选拔、考核、任用和管理机制,营造更加有利于校长和教师潜心办学、精心育人的良好环境。继续组织实施“三个一批”教师培养计划,全面轮训5000多名教师,重点培训培养区级以上骨干教师800名。依托省内外著名高校举办名师名校长高级研修班,培养一批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领军人才;依托上海等地名校挂职学习和区名师工作室自身指导培养一批市级学科教学骨干;依托市、区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对全区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打造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优质队伍。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通过联盟校、区、市三级联动,分学科开展教师学科素养大赛,以赛促训,训赛结合,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加强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科学核定城乡统一的中小学人事编制标准,推行按班师比核准教师编制。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引导集团学校内部师资在城乡之间、校际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建立新教师名校挂职培校际教师支教服务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度,完善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
(六)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鹿城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全局,根据区划调整、乡镇撤扩并变化的趋势,实施“内扩外聚”战略,优化城乡校网布局。科学合理地推进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城区通过东扩西进,加快新校建设,高起点办学,切实解决我区学校布局城区名校过于集中,新区学校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学校分散且规模小的问题。坚持“新建学校创一流、改建项目出精品”的建设思路,坚持不懈地推进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校舍建设“三个一批”计划,均衡配置资源。“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教育“十大建设项目”,总投资18.15亿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投入9.71亿元,市城投公司投入8.44亿元(不包括拆迁安置费用)。
(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
以培育学校文化内涵、发展学校文化特色为宗旨,大力建设学校核心价值观、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加强学校绿化美化建设,新建扩建学校利用所处山水地貌,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程,绿化达标率达到35%以上;老校名校实施改造升级工程,充分利用名校名人等历史文化资源和墙体屋角走廊等空间资源进行个性设计和精细改造;加快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班级书屋、文化走廊、教工活动场所等设施建设,打造丰富多样的学校物质文化。以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为抓手,挖掘提炼学校的办学传统、健全完善科学、民主、符合法治精神的学校制度体系和制度文化。积极开展国学国粹教育,深入推进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和和谐人际关系建设,构建新型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礼仪,铸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精神文化。以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活动为抓手,打造50所活力书香校园、20个文化活动基地,建成50个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学生社团、30个校园网站、30个有影响的校报校刊,形成百花齐放的学校文化新格局。
坚持将特色化办学作为推动薄弱学校改造升级、促进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和途径,鼓励学校走特色化、品牌化办学之路,促进全区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支持特色品牌学校发展,深入推进“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创建活动,在做强做大“五朵金花”的同时,鼓励扶持一批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学校将特色项目发展成学校办学品牌,打造学校知名度,促进学校高位发展。结合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实行项目教师跟进、项目经费跟进、招生政策跟进的“三跟进”政策,鼓励支持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走特色办学之路,落实专项扶持资金,促进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优质发展。引导学校特色项目从体育、艺术、科技、文化等扩大到德育、教学、管理等领域,逐步形成“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的办学新格局。坚持“做专做精做强”的办学思路,通过模式创新、专业调整、师资充实、硬件投入途径,将温十八中办成一所一流的鞋革专业职业学校。在全区推行特色品牌学校创建工作,到2015年全区70%以上学校拥有特色办学项目,30%以上学校创建成区级以上特色品牌学校。
(八)教育改革和创新
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普通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社会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办学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与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相一致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健全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绩效问责机制。理顺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内部责任关系,形成校长为教师服务、教师为学生服务的服务型管理机制。推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能。建立高效流畅、权责统一的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安全工作、质量考核等常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学校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集团化办学。大胆实践市区名校带弱校、名校带新校、名校带乡校、名校带民校的办学模式,进一步完善集团校区、农村分校、联盟校共同发展的机制,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全日制民办学校在建设规划、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方面享有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区财政每年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I不少于2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依法保障民办教师合法权益,民办学校教师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社会保险、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全日制民办学校为符合温政办〔2008〕111号文规定要求的民办教师按照事业单位性质落实“五险一金”政策的,区财政给予应缴保险费总额35%的补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发展。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街道(镇)在参与和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举办继续教育。
深化评价招生制度改革。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全面推行学校现代化发展性评价制度,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完善教师绩效分类考评制度,增加教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业绩在职称评聘中的比重,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改革招生制度,实现初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试、免费、就近入学,取消重点班、特色班。
(九)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科学规划,每年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加快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全面建成各类专用教室和现代化教育教学辅助设施,所有中小学教育装备达到省I类标准。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成“校校通”和“校园网”,教师办公设备、学生生机比例达到全市领先、全省前列。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式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统筹城乡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建成完善的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资源的普及与共享。全面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自主学习、主动学习,增强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的应用,集团学校城乡分校间全面推行“异地同课”和“异地教研”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充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把教育研发投入作为衡量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决策咨询、科学研究、课程改革支持、专业发展支持各种功能,全面提升鹿城教育创新能力。切实加强教科研部门的建设,建立健全区教科研网络,继续完善教研员公开招聘制度,配齐配好学科教研员和教科员,配强教育教学评价、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研究人员。建立健全教科研员培训进修制度,努力提高教科研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注重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的结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围绕新课程改革,加强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思想、理论、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和创新,重视教科研成果推广和应用;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的提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投入机制。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逐年稳定增长。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鹿城教育实际,大幅度提高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基本标准。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区政府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到2015年不低于7%。义务教育实行全免费教育,符合条件的民工子女也要享受同等待遇。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社会力量多渠道依法筹措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学校、企业设立教育基金会,进一步拓宽捐资助教渠道。建立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办学激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向人民教育基金会捐资。对有条件实行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凡小学每班不超过30人、初中及九年制学校每班不超过35人、普高每班不超过40人,公用经费按同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5倍予以确保。健全政府资助政策,支持幼儿园免费接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学入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经济困难学生营养状况。
加大政府教育财政投入。坚持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每年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在2010年基础上逐年提高。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明显增加。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确保每年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的10%计提教育基金,用于教育基本建设和设备添置等。以上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加强经费管理。实施教育经费捆绑使用政策,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向农村、向基础薄弱学校、向弱势群体倾斜;同时增加集团校和特色校的财政性投入比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支出做到科学调配,专款专用,保障学校人员经费,不得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足额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正常运作。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实行按成本收费。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二)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法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等法规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于对擅自举办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托幼园所和培训机构,由所在街道(镇)政府负责牵头,教育、工商、卫生、消防、公安派出所等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予以取缔。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推进民主治校。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和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督学责任区和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强化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监督,建立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对学校日常办学行为的督导,把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保障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深入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推动教育事发展,确保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街道(镇)要依法承担起发展农村教育的相应责任,在发展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维护学校治安与安全、控制学生辍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加快职能转变和机制创新,不断加大服务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水平。
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大兴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内民主。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