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59/2012-363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五马街道
生成日期 2012-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五马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科室:

  《五马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

主题词:议事规则  印发  通知

  鹿城区五马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45份)

  五马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

  一、参加人员
街道班子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班子成员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要向主持人请假。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并结合街道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2)对街道经济发展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街道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对街道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项目及大额度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研究街道中层干部和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的提名、任免、调动、奖惩;讨论机关干部调进、调出及新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4)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研究有关街道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议定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原则
(1)坚持维护全局的原则。街道党工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关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以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原则。街道党工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街道实际,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班子成员在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思广益,集中多数同志的意见,形成切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党工委会的作用。党工委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的两种倾向。在党工委内部,党工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党工委集体决定。班子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自觉维护党工委集体领导的威信和集中统一,要提倡勇于负责的精神,遇事不推诿、不扯皮,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党工委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
四、议事程序
(1)会议时间。街道党工委会议原则定为每周星期一准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召开。
(2)会议主持。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3)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应把要提出讨论的议题于每周五前以书面形式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汇集班子成员提交的需要党工委会议讨论审定的议题事项,并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审定后在开会时发给每位参会人员。
会议议题一经决定,一般不再变动,不搞临时动议。党工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党工委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地说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如需采取表决方式决定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4)会议记录。会议由考绩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准确、全面。对会议议决事项,由考绩办公室主任负责向因事未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传达。对党工委会议议决的重大事项,经考绩办公室主任整理,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定后下发会议纪要。
(5)会议议决事项的督查。由考绩办公室负责对党工委会议议决重大事项进行督查,并由分管领导在下次党工委会上汇报督查落实情况。
五、议事纪律
(1)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应保证会场秩序和纪律,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人员进入会场。
(2)党工委会的集体决议,班子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
(3)党工委会上,班子成员要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若在会上不发表意见或表态,视为默许;若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也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党工委会决议。
(4)党工委会会议内容,除经会议或会议主持人同意在党内传达或对外公布时,都要保守秘密,严守纪律,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党工委会议议题上报表

党工委会议议题上报表

汇报人

议题

涉及的有关领导或单位

拟解决方案

备注

注:请各位领导于每周五下午将此报表汇总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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